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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宫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是这样的。
原本以为,那些在天空飞来飞去的,只有活在书里,活在游戏里,活在人的想象中。
哪怕穿越过来,也以为这些天上的剑仙应该都是一些名门大派,不世出的高人。
可是……
你看那个拎着篮子买菜的大娘,踩着把剑飘飘而来,是个什么鬼?
再看那边小哥,你只有十一二岁吧,也能够御剑飞仙了吗?
……
额,不行,这个世界超过了他的想象,所有人御剑来御剑去,已经是家常便饭,就像是现代社会里面车辆的普及程度一样。
略有不同的,就是每个人御剑的品质不同。
就像是名车一样,剑也分为三六九等。
而且铸剑师一般都会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剑上,最后凝练成一些标志化的符号。
比如天上飞过的那个邻家美女,一看就是有人包养的,驾着的剑都金光灿烂,剑柄镶嵌了七星宝石,剑身上刻着一个龙纹标记。
一看就知道是出自铸剑人皇东王公习(玛莎拉蒂)的手笔。
再看另外一边,那个逍遥公子,衣鲜亮丽,神采飞扬,足下御剑也不同凡响,剑身宽大,剑上彩金夺目,后座上更是从后抱住他一名美艳的女子,一看就知道这柄剑是泡妞专用的名器。
那剑身上,刻着一道瑰丽花朵,明显是出自铸剑天妃水微岚(兰博基尼)的手笔。
……
好吧,卫宫发出一声叹息,怪不得我是一个烂扑街,谁会来买我的剑?
更可怕的,他在的这个国家更是一个以剑为名的国度。
仙剑世界,共划分为十三个国家,自从一百多年前中心天剑国靠武力征服了其他十二个国家以后,便在无形中被统一了起来。
卫宫回忆起来,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个情况就像之前的战国一样,虽然天剑国征服了其他国家,却没有足够的人手来看管和治理,所以采用的是附属国的制度,各自还是维持自己的国家主权。
不过那些都是大人物的事情,跟我们这些破民没有关系。
他所在这个国家,叫做冲剑国,素来以铸剑闻名,所以有很多高手慕名而来,除了中心天剑国以外,这里是剑仙和剑出产最多的国度之一了。
要想在一个铸剑师人满为患的地方出头,更是难上加难。
……
这个世界,少了许多邪门歪道,少了妖魔,没了战争,剑已经变成了权力和身份的象征,一个代步工具,一种奢侈品。
卫宫打造出来的东西——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这把短剑,剑身朴素清冷,按照系统的说法,这把破剑已经是铁源凡品中的上上乘之作了,若不是受到材料限制,各项属性几乎能够赶得上金玉优品。
两个品阶的跨度,已经足以证明卫宫的铸剑造诣。
只可惜,没有好的材料,没有金玉镶嵌,或者是得到名家的推荐,根本没有人愿意买他的东西。
驾驶起来,不,驾驭起来不够拉风,而且又不能炫耀,无法彰显身份,送人只怕也要丢面子,谁会愿意用这么一把剑?
再回头看去,只见破旧的铁匠铺中,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剑。
也就是说,每一把都是钱,卖不出去就是赔本。
系统感应到他的心思,立刻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一段话来。
“剑最重要是实用,一把有灵性的好剑,要甚那些华而不实的剑十倍!”
卫宫皱眉不语,这破系统说的话,也要有真正的伯乐能够认可才行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卫宫莫名有些希望能够继续那个硝烟四起的年代,说不定他还能够靠贩卖【军火】发家致富呢。
不行不行不行。
卫宫摇了摇头,我怎么能有这种可怕的想法,我可是个和平爱好者啊。
到中午时分,这个破屋子还是没人光顾,卫宫大概也料到了,并没有太多在意。
他回头看了看一旁,所剩下的铸剑材料已经不多了,得想办法卖些钱回来才行。
一旁一个肥硕身影慢悠悠跑了过来,眼睛往里瞅了瞅卫宫。
“哟,小伙子,你每天都在这里看夕阳,不如跟我一起去泡妞吧?”
“赵大妈,您还是别瞎跑了,你老伴儿找不到您又该着急了。”
卫宫苦涩笑了笑,“这个老年痴呆,泡什么妞啊。”
他回头看看天上,只见日头正高,照得地上一片金光灿烂。
好吧,看来只能用老套路了。
……
卫宫将店面一关,便将刚才那柄短剑带上身,驾驭一柄古朴长剑,准备去跑客户。
跑客户是每个新人的必修课,可没有父母教导的他,到两年以后才醒悟过来。
之前父亲积累的人脉也散去大半。(其实也就四五个死老头,后来还真的死了。)
现在更是无人问津。
直到后来遇到一个同行新人,说是已经卖出了三把剑了,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通过不断地跑客户积累起来的。
有些时候,跑得多了,人家就记住你了。
记住你了。
你就完蛋了。
“滚蛋!怎么又是你?”卖猪肉的王大头一脸不屑,将他轰了出来。
“师傅,你看看嘛,这柄短剑,切肉就像切豆腐一样,锋利无比,而且又便宜。”
“快滚,我的剑都是托村头的大师打造的,还用得找你的吗,用它来割肉,别人说不定还会认为我的肉有毒呢!”
……
“滚啊,我这里不需要了啦。”
“茶老板,你平时修剪花花草草,总是要用的嘛,你用我这柄剑,肯定是事半功倍,节约不少时间。”
“滚啦,我本来就没事情的,修剪完了,我傻坐着有毛病咩?”
……
“滚,你可知道这里是景云宗?是冲剑国首屈一指的剑仙门派,你这种破剑,就不要拿来丢人现眼了!”
“师兄,你有所不知……”
“滚,谁是你师兄?”
“你是新来的,有所不知,其实之前接见我的一直是另外那位朱云师兄,”卫宫羞涩道,“我有些想他了。”
“怪不得,我说他怎么今天让我来,快滚啊!”
……
卫宫一脸沮丧,恹恹走到山门之外。
这一次,又是一无所获。
“哎,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果然是这样。”
“什么马?”
正在这时,一旁花丛中跳出来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一张圆圆的脸蛋,一双大大的眼睛。
她眨巴眨巴眼睛,又问了他一声,“我要骑大马!”
说完便扬了扬手,示意卫宫趴下来。
“哪里有这种事情,别闹了,哥哥本来就够……咦,”卫宫眼睛一亮,看了看她手中的鲜艳夺目的纸张,“你手里面是天道币吗?”
卫宫一眼就看出那货币的面额,应该是一千元。
足够自己买些材料和大吃一顿的了。
“那这样,哥哥给你当马骑,你买哥哥一把剑好不好?”
那小女孩狐疑看他一眼,继而灿烂地笑起来。
……
一道明亮剑光划破天际,卫宫握着手中一千天道币怔怔发呆。
忍辱负重,总算达成了人生中的第一笔交易。
他苦笑一声,激动得要落下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