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条件

龙大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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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德大公有些不满道:“阿莱斯殿下,这是战争,不是游戏。”

    唐纳德笑道:“凯德大公如果不信,明天叫阿莱斯试一下便知。”

    “这位?”

    “唐纳德伯爵,阿莱斯殿下的好友。”芙蕾雅对唐纳德的介绍很简单。

    凯德大公沉声道:“两位是来自德洛斯帝国的客人,而夺回绿林镇,却是我贝尔玛尔公国的国事。”

    凯德大公的意思很明显了,我们的国事,你们外人就不必插手了,哪知阿莱斯根本不懂得什么叫进退,冷哼了一声:“解决千余异族,对我来说,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知领情,就算了。”

    哗——

    全场目光,又一次集中在了阿莱斯的身上。

    雷蒙坐在那差点笑出了声。

    他见过说话臭的,但像阿莱斯这么直,这么臭的,还真是头一次见。

    凯德大公有些不悦,沉着脸道:“阿莱斯殿下竟然这么热心,在下怎好意思拒绝?不如这样,明天你随我大军一起前去,打个前锋如何?”

    阿莱斯傲然道:“没问题。”

    “不过凯德大公,我有一个条件。”

    凯德大公被他气笑了:“啊?你还有条件?好好好,你说。”

    “听闻你收藏了一把名刀,如果我打败了那些异族,我希望你把名刀送给我做为交换,有句话说的好,好马配好鞍,那把名刀放在你这有些浪费,只有到了我的手上,才是物尽其用。”

    噗——

    陈云一口酒全喷了出来,雷蒙忍住了,他没忍住。

    “我拿那把名刀就是浪费,哈哈哈,好好,一把刀而已,如果你真能做到,我送给你就是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做不到怎么办?”凯德大公明显被阿莱斯气到了。

    “如果我做不到,任凭你处置,不过我不可能做不到,所以你也不用操这个心了。”

    陈云用力的捂住了嘴巴。

    凯德大公大笑:“好好好,我不操心,我不操心,我明天等着看阿莱斯殿下大展神威,以一敌千。”

    唐纳德拱手道:“凯德大公,我也愿意随行,不过我没有任何条件,只是单纯的相助而已。”

    “准了。”

    唐纳德走到雷蒙身边,笑道:“雷蒙安格斯,明天阿莱斯大战异族事件,必将载入史册,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难道你不想亲眼去见一见吗?”

    雷蒙一笑,看着凯德大公道:“如果您准许,我也愿意同行。”

    “你想去,当然没问题。”

    唐纳德飞快的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午时一起出发。”

    看他的样子,似乎生怕雷蒙不去。

    唐纳德转过身,笑得很阴险。

    这家伙,明显不怀好意呀。

    雷蒙眯起了眼睛。

    “雷蒙老弟,下次有事,您说话,只要我兄弟能做到,绝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回去的路上,陈云己经对雷蒙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和公爵同桌畅饮,这种事,如果换做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本来他以为今天是一个丢人丢到家的日子,却没想到,会是一个无限风光的日子。

    一想起那些达官贵人们羡慕的眼神,陈云就有些飘飘然了,当然,他也明白,能让凯德大公做出如此举动的人并不是,而是雷蒙。

    虽然详情不了解,不过‘没有你,阶下囚’这六个字,难道还不足够吗?

    “雷蒙哥哥,等一等,请等一等。”

    就在二人走到迦南学院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娇呼,二人回头一看,迪丽雅带着四个手下,气喘虚虚跑了过来。

    迪丽雅含情脉脉看着雷蒙,娇憨道:“你跑的那么快干嘛,累死我了。”

    陈云愕然。

    这态度,简直是三百六十度大回转。

    不过想想也不难理解,雷蒙是谁?凯德大公都要礼待的红人,用一句简单的话说,绝对前途不可限量。

    迪丽雅的想法很简单,虽然雷蒙现在还没有爵位,可是以他的能力,以后就算超越不了阿莱斯和唐纳德,也能成为独霸一方的人物。

    至少,比安伊那个白痴强多了。

    所以,一定要招揽,绝不能成为敌人。

    蹭!

    一条黑影从暗处走了过来,是一个很高的瘦子,像竹竿一样,让人看一眼,就再也忘不了。

    “你就是雷蒙?”瘦高个挡在了雷蒙面前。

    迪丽雅大叫了一声:“卡洛斯,给我让开!”

    瘦高个正是卡洛斯,他奉了迪丽雅的命令,准备对雷蒙下手,却不知迪丽雅对雷蒙的看法,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卡洛斯怔住了。

    “走开。”

    卡洛斯一头雾水离去,迪丽娅长出了口气,还好及时阻止了,否则雷蒙真出了什么事,以后想搞好关系,可就难办了。

    迪丽娅乖巧的低了下头:“雷蒙哥哥,以前的事,是我做的不好,请你原谅。”

    雷蒙一笑:“小事一件,我根本没放在心上。”

    迪丽娅咯的笑出了声:“那就好,我的学分,就当送给哥哥了,只要哥哥不生我的气就行了。”

    “明天见,雷蒙哥哥要是想找我,随时都欢迎。”

    迪丽娅满面春风,笑着走了。

    陈云轻了轻嗓子:“雷蒙,这女人……”

    雷蒙摆了摆手:“我心里有数。”

    次日,雷*自一人出发,前往凯德大公府。

    午时,部队集合完毕,浩浩荡荡开往绿林镇。

    阿莱斯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神色傲然,走在部队最前面。

    “多斯凡高,这个鬼地方我受够了,没有青青的嫩草,没有茂密的丛林,好怀念格兰之森,可恶的纵火者,如果叫我知道是谁,我一定踩碎他的脑袋。”

    牛头王萨乌塔愤怒的咆哮了一声。

    多斯凡高抱着一大块马肉啃个不停:“萨乌塔,你这是什么想法?依我看,人类的城镇,比什么都没有的森林不知道要好多少倍,你要走,你走,哼哼,我留下。”

    萨乌塔怒吼:“多斯凡高,你想反叛我吗!”

    多斯凡高吓得马肉都掉在了地上,连连摇晃猪头:“伟大的萨乌塔,我怎么能背叛您呢?我刚刚……只是和您开一个玩笑。”

    牛人族和猪人族逃离格兰之森后,多斯凡高曾经数次想要脱离牛人族的控制,奈何武力不如萨乌塔,每次都被揍得很惨。

    萨乌塔哼了一声,留给多斯凡高一个背影:“明天一早,咱们回森林。”

    多斯凡高捡起马肉,连上面的泥土都没有擦,就啃了起来。

    “这么好的城镇,说不要就不要,这头笨牛,真是没救了!”

    虽然不愿,可多斯凡高也没有办法,因为如果不执行萨乌塔的命令,它的皮肉就会受苦。

    多斯凡高吐出一口泥土,琢磨上了:“得想个办法,让笨牛留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