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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凤在批发市场里精挑细选,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职业装。 职业装被她带回家中又洗又熨又剪线头,末了穿上身一看,倒也颇能对付一阵子了。
批发市场成了她的乐土,因为天气越来越凉了,所以她又给史高飞买了一件略含几根羊毛的羊毛衫。给史高飞买了,自然也得带上无心的一份。好歹他是个人样子,史丹凤不好不把他当人看待。回家把羊毛衫给了史高飞,史高飞嗤之以鼻:“姐你又买便宜货,我不穿!”
史丹凤气得开始唠叨,冷不防无心走了过来,:“姐,爸不穿,我穿。”
史丹凤立刻得到了一点安慰。等到无心把自己的一件羊毛衫穿好了,她围着他扯扯领口拽拽袖口,嘴里嘀嘀咕咕:“这不挺好看的吗?”
史高飞大喇喇的答道:“好看什么呀!你把我儿子都打扮成小老头了!”
无心没言语,只对着史丹凤微笑摇头,又无声的做了口型:“好看。”
史丹凤看了他的言谈举止,心中不知怎的,竟然一酸——在个鸡飞狗跳的家庭里长到三十岁,没被人疼爱过,疼爱别人也没得到过回报,未曾想弟弟从土里刨出的小怪物却是知道哄人,乖巧得让她百感交集。
史丹凤恨起了史高飞,绵里藏针的甩闲话:“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是吧无心?”
无心点了点头:“嗯。”
史高飞没能领会到史丹凤的语言锋芒,自顾自的穿上外套:“宝宝,走,白大千要带我们去工地。”
出了写字楼,四面八方全是工地,工地之间夹着几条刚刚竣工的水泥路。白大千的新客户是位建筑公司老板,老板听黄经理对白大千百般推崇,故而恭而敬之的来请他出山。白大千为了保持神秘形象,所以也无须对方陪同,自己一路溜达着走去了工地。
工地距离写字楼并不远,已经起了几幢高高矮矮的楼,将来会是一所大学的分校校园。坟地上建学校,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十分合理。然而如今出了意外之事,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了。
白大千进入工地范围,先不惊动旁人,只问无心:“你看看这片地方,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
无心东张西望,然后答道:“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只是鬼多。”
白大千打了个冷战,不知道他是实话实说还是开玩笑:“鬼多?”
无心百无聊赖的踢开了脚下一块碎砖:“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多少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白大千转而又问史高飞:“史老弟,你看见鬼了吗?”
史高飞一摇头:“看不到,我可能真的是退化了reads;。”
白大千停了脚步,伸手一指前方的大坑:“你们看到没有?整座工地一起开的工,别的楼都起了好几层了,只有这一片地方,连地基都打不成,一动土就出事,前些天还死了个小工。”
无心听了,仰头看了看天上的大太阳,随即答道:“现在正是中午,阳气太重。我们回去吧,夜里再来一趟——我自己来。”
三人大白天的无计可施,只好班师回了公司。人在归途,白大千起了闲心,笑容可掬的问史高飞:“老弟啊,你姐姐一个人跑到我们这里上班,你姐夫放心吗?”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我姐没结婚。”
白大千的脸上刮起了春风:“哟,没结婚?怎么没结婚呢?”
史高飞心不在焉的答道:“因为我们镇上的人都说她生的孩子会得精神病,没人肯娶她。”
白大千听得心潮澎湃,心想史丹凤的问题到了自己这里,全都不成问题,自己已经有了佳琪,并不想再要小孩子。可史丹凤没了问题,自己倒是又有了问题——双方年龄似乎相差的略大了一点,当然,年龄的差距可以用金钱来弥补,然而自己的事业刚刚处在起步阶段,虽然有心弥补,却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无心瞥了白大千一眼,心中暗暗说道:“别和我抢,你抢也抢不过我。”
白大千回了写字楼,进入办公室时正好和史丹凤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无所事事,正在读一本过了期的《读者》。见白大千回来了,她起身笑着打了个招呼,叫老板不合适,叫经理也不对头,于是她自己忖度着喊了一声:“白大师。”
白大千走得衣角飘飘,眼镜片也是光芒闪烁:“我们是个小公司,关起门就算是一家人,你不要客气,叫我大千就好。”
史丹凤只是笑,万万不肯直呼他为大千。随后史高飞晃着大个子进来了,吊儿郎当的喊了她一声:“姐。”
史丹凤看了他的德行,懒得理他。
最后出现的人是无心reads;。进门之后他直接走到了史丹凤身边,低头解拉链脱外衣。史丹凤若有所思的望着他,忽然想道:“如果他也是我的弟弟就好了,他比小飞通情达理得多。我要是有这么个好弟弟,也算我没有白白的当一辈子好姐姐。”
目光追着无心的背影走,史丹凤又想:“土里刨出来的……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让他再变化了。”
她正是浮想联翩,不料无心忽然回了头。双方毫无预兆的对视了,史丹凤不假思索的问了一句:“冷不冷?”
无心笑着摇头:“不冷。”
然后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史丹凤旁边,又拿了史丹凤的旧杂志低头翻看。史丹凤没有撵他的打算,屏风后面的白大千却是有点坐不住——无心是有前科的,他敢狗胆包天的去骚扰对面公司的卢小姐,孰知不会纠缠本公司的史小姐呢?
隔着一座屏风,白大千开了口:“无心,你下楼去买三杯珍珠奶茶,一杯给我,一杯给丹凤,另一杯送上楼给佳琪,记得我那杯不要珍珠哟。过来,我给你钱。”
屏风后面响起了无心的回答:“我不去。”
白大千碰了个硬钉子,颜面尽失,气得咬牙切齿,又不敢耍出老板的威风,因为无心属于公司的骨干,而且再过几个小时,自己还要派他去夜探工地呢。
无心在史丹凤身边坐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时分下班了,他还陪着史丹凤去了附近的农贸市场。史丹凤花钱如放血,在市场里来回走了几圈,最后只买了一堆丑陋的苹果。
苹果拿回家里,被史丹凤狠狠的洗了一通。无心一直等着要吃,可是直等到天黑要出门了,史丹凤才把苹果彻底洗好。用干净毛巾擦出两个相貌最美的苹果,史丹凤对无心说:“给你,路上吃。”
无心答应一声,把苹果往外套口袋里揣。( 广告)然后趁着史高飞未察觉,偷偷的出门走了。
夜风很凉,幸而他在山里野人似的熬了四十年,已经熬得寒暑不侵。多少年没穿过毛衣了?他简直想不起。掏出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他忽然很想念白琉璃。他想告诉白琉璃自己在人间找了个爸爸,还想告诉白琉璃人间有个漂亮芬芳的女人,给自己买了内裤,买了毛衣,还有苹果。她好像总是在为自己担着心,偶尔还摸自己的头。为什么要担心?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来历。所以自己很小心的接近着她,要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妖怪,和人一样。
无心在心里默默的和白琉璃说话,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了大猫头鹰。心底骤然泛起一股子怒气,他恨不能把大猫头鹰拔毛扒皮,烤了吃掉。
走过一条名为天仙东路的崭新大道,他到达了目的地。广袤的工地并未赶夜工,此刻四面八方基本全熄了灯,夜色是一片深深浅浅的黑。一只小鬼围着无心转了一圈,因为力量太弱,所以只转成了一道模模糊糊的鬼影。
无心拿着大半个丑苹果,继续往前方的大坑走。小鬼不转了,开始在他面前张牙舞爪,仿佛是要作势阻拦。他只作不见,一边吃苹果一边前进。及至将要靠近大坑之时,小鬼停了动作,开始慢慢的向后退。
因为刚刚动土就出了人命,所以此地暂时停工,挖出的大坑也不算深。无心停在了大坑边沿,发现沿途虽然鬼魂众多,然而鬼魂们的阴气加起来也没有此刻坑中的阴气重。可奇怪的是坑里干干净净,并未见到力量异常强大的游魂。沿着大坑边沿兜了圈子,无心白天对此处只是远观,看得不清不楚;如今身入其境了,才发现这地基实在是打得太匆忙,远的不提,大坑附近便有几座未迁的孤坟。孤坟大概是无主的,因为地面遍布了连环陷阱,可见有主的坟都已经早被迁走,所以会留下无数未填的深浅土坑。
高抬腿跨过一片腐朽的棺材板子,无心在一处坑里发现了一只圆圆的红萝卜。迁坟的规矩处处不同,也许此地的习俗就是要在旧坟坑里留个萝卜。无心看着萝卜,下意识的想要捡起来吃。然而拿着苹果的手指动了动,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今非昔比,不能像只野兽似的见什么吃什么了。
一大步跳过坟坑,无心又咬了一口苹果。正是打算找块石头坐下来歇一歇时,他眼前一亮,却是见到一只鬼魂从暗处仓皇飘出。那鬼魂是个老人家的模样,衣着穿戴堪称古色古香,显然已经死得有年头了。这样的老鬼都该有些本领,不知为何会被人撵成兔子。无心正要看个究竟,哪知一堆沙子背后忽然金光一闪,那老鬼嚎了一声,登时消失无踪。
无心含着一口苹果张了嘴,不知道沙堆后方埋伏着何方神圣,对于老鬼居然能够说吃就吃。蹑手蹑脚的向前迈了一步,他发现沙堆后方像着了火似的,金光越来越盛,光芒之中一个大脑袋猛然向上一窜,无心登时傻了眼——骨神!
骨神飘在沙堆之后,也没想到自己刚一亮相就能遇见熟面孔。此刻逃是来得及,不过未免偏于丢人现眼。蒙着一层光晕越升越高,他故态重萌的向左一转眼珠,又向右一转眼珠。看清无心是单枪匹马了,他居高临下的探了头,声音很柔和的说道:“小巫师,你好呀!”
无心弯腰捡起了一块棱角尖锐的碎石,随时预备着给自己放血。和初次相见时相比,骨神的形象朴素了许多,起码不再朝阳似的发出一身刺眼光芒。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石头,他颇有底气的问道:“你还没死?”
骨神咧嘴一笑,笑出一口方方正正的大白牙:“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你还想让我怎么死?”
无心上下打量着他,有感而发的说道:“你很厉害嘛,不会是真和白琉璃有关系吧?”
骨神倏忽间飘到了他的眼前:“你想不想知道我和白琉璃的关系?”
无心连忙点头:“想!”
骨神在半空中盘腿坐好了,然后俯身对他说道:“其实,白琉璃是我儿子!”
话音落下,他笑微微的俯视着无心。眼看无心惊讶的睁大眼睛了,他忽然扬起双手狠狠一拍膝盖,同时仰天长笑:“哈哈哈,我骗你的!”
随着他双手的起落,周遭的土木砂石瞬间暴起,如同遭了龙卷风一样急速盘旋飞升,劈头盖脸的尽数砸向了无心。不过是一刹那的工夫,骨神消失在半空中,地面则是多了一座一人多高的小垃圾山。
天地恢复黑暗寂静,只偶尔有风掠地而过。不知过了多久,垃圾山顶忽然伸出了一只血淋淋的手。手本是攥成了拳头,直直的在风中伸了片刻,手指一松,攥在掌中的石头滑落到了垃圾山上。小臂像蛇一样动了动,那只手开始搬运压在山巅的一小块水泥板。及至水泥板被掀开了,无心在一团铁丝之中抬起了头。
一根手指粗的钢条扎进了他的左眼,鲜血顺着他的面颊往下流,一直流到了下巴尖。抬手握住钢条,他用力向外一拽。钢条被他拔出来了,上面穿着他的眼珠。没了眼珠的眼窝空空荡荡,显得眼眶很大很深。无心把钢条横着送到嘴边,用牙齿咬住了自己的眼珠。晃着脑袋一抽钢条,他把自己的眼珠咽进了肚子里。
闭了眼睛歇了歇,他挣扎着继续向外爬。垃圾山随着他的活动渐渐瓦解,他最终蠕动着得了自由,从头到脚已经灰蒙蒙的肮脏成了一色。另一只手里的苹果早没了,手背上的皮也被蹭掉了厚厚一层,露出了几根雪白的掌骨。
艰难的站起了身,无心怒不可遏的睁大了完好的右眼。骨神实在是太过分了,他现在简直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见史高飞和史丹凤。
周身的剧痛让他战栗不止,他一边抹着脸上的血,一边随着直觉跑向前方——今夜他饶不了骨神!反正骨神能看见他,他也一样能看见骨神,双方势均力敌,非常适合决一死战。
骨神躲在坑边一座空板房里面,极力想要隐藏自己身上的金色光芒。他没想到无心居然没死——再高明的巫师也是凡胎,他没料到无心会是个例外。
外面响着无心的脚步声音,远一阵近一阵的,表明他正在疯跑。骨神上次在度假村里已经伤了元气,如今没有力量痛打落水狗,只能缩成一团小太阳暂避风头。如此避了良久,脚步声音却是不知何时消失了。骨神听了又听,始终只能听到风声。忍不住把个脑袋穿墙而出,毕竟耳听为虚,他想要眼见为实。哪知伸头这么一看,他虽然是个鬼,竟然也吓了一跳。
他看到无心趴在了坑底正中央,一个脑袋正在往土里钻。长条条的身体如蛇一样盘旋扭曲,末了他竟是向地下扎入了一米多深。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开始缓缓的向上退。最后双膝跪地直起了身,他的头脸全被泥土糊住了,两只手却是捧了一只小陶坛。低头和陶坛贴了贴脸,他仿佛是怔了一下,随即大头冲下的重新入了土,把陶坛又送回了地下。
最后将出入的孔洞填埋了,他起身爬出大坑,低着头往远走,一边走又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苹果,是个边走边吃的样子。
骨神缩回了脑袋,认为自己是逃过了一劫。
无心没有地方可去。等到吃完了一个苹果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回了写字楼下。城郊荒凉,连路灯都是隔三差五才亮一盏。无心的左眼窝还在针扎火燎的疼着,有心找个地方躲几天,可是两只脚钉在路面上,他真是舍不得离开史高飞。
十分钟后,他上四楼进了家门。屋子里一片漆黑,该睡的都睡了,只有史高飞的房间开着门。史高飞盘腿坐在床垫上,听见门响,连忙伸了腿找拖鞋:“宝宝,你回来了?”
无心钻进了卫生间里:“爸……你睡你的,我要上厕所。”
史高飞答应一声,转身爬到床垫子上展开棉被。无心关严了门,打开电灯细看自己——脸真是没法看了,左眼的眼皮都被被钢条扎豁了。
他窸窸窣窣的洗漱了一番,然后用贴身的衬衣包住了脑袋,只露出一只右眼。手背的伤一时处理不及了,他索性不管,又把脏衣服全扔进了一只大盆里。
无声无息的回了房,他钻进了被窝里。史高飞朦朦胧胧的看着他,十分好奇:“你怎么了?”
无心背对着他躺下了,不知道明天如何见人,又恨骨神恨得要死:“爸,我受伤了。现在……现在看起来不大像地球人,我怕你见了会怕。”
史高飞连忙欠身要去看他:“受了什么伤?让我看看!”
无心犹豫了一下,仰面朝天的抬手解开了头上的衬衫:“爸,你给我一点时间,我还可以再长一只眼珠,长好之后就和原来一样了。”
史高飞看清了无心的空眼窝,登时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鼻孔和嘴巴一起张大了。
无心面对着他这副见了鬼的神情,心中几乎怕了:“爸,眼珠那么小,长起来很快的,一个礼拜就够了。你别怕我,大不了我这一个礼拜躲起来不见你。还有……爸你多给我一点东西吃,我吃得多就会长得快。你别不要我,也别告诉姐,好不好?”
史高飞依旧是瞪着他不言语。
无心真恐慌了:“爸,原来我做毛毛虫的时候你都不嫌弃我,现在我只是少了一个眼珠而已,总比毛毛虫强吧?我已经在工地找到闹鬼的线索了,我们又可以赚到钱了。我不要钱,我把钱全给你和姐,好不好?”
史高飞气息一颤,终于有了反应——他没头没脑的死死抱住无心,张着大嘴嚎道:“嗷……我的宝宝啊……是哪个狗养的欺负了你……爸爸要去杀了他……”
无心伸手捂住了他的嘴,急得小声说道:“你别嚷,再嚷全屋子的人都醒了……求你别哭了……你藏到被窝里哭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