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跪下,给爷唱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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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看傻掉了的雷猛终于回过神来,却是感觉到他的眼神像破碎的玻璃茬子上那锋锐的尖芒,刺得心头一片凛然,甚至不敢与他对视。

    “不不不,我,我,我说大侠您好……”雷猛极其不要脸地赶紧低头赔笑道,好像唐云现在要是向他勾勾手指头他立马就能脱了裤子去给唐云捡香皂。

    “去你吗的。”唐云一拳就勾在了他的肚子上,雷猛只觉得五腑六脏瞬间移了位,甚至都不敢叫,好像一叫就能把内脏吐出一块半块来似的。

    “跪下,给爷唱征服!”唐云一记大嘴巴就将他抽翻在那里,转身向着周围那些刚刚爬起来想要跑的马仔们一声怒吼,“你们也跪下,陪着唱!”

    所有人都不敢再跑,只得哆哆嗦嗦苦着脸跪在那里,眼巴巴地看着他们老大。

    “小,小兄弟,有话好说,好说……”雷猛艰难地喘着气,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起来,却又被唐云一个耳朵抽倒在那里,“聋了么?给爷唱征服,听见没有?”

    “是,是……”雷猛不敢再顶嘴,只好含着满嘴的血沫子,乖乖地唱了起来,“终于你找到一个方式分出了胜负,输蠃的代价是彼此粉身碎骨……”

    其他人原本没唱,不过在这位半路闯出来的恶煞凶神的凶狠的眼神逼视下,也不得不低声应和着唱了起来,“外表健康的你心里伤痕无数,顽强的我是这场战役的俘虏……”

    街头混混团的歌声无比地悲愤苍凉,狼嚎一般响彻整条街,于是,各家各户的窗子关得更紧了。

    唐云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来,抬头望向了那边的黑豹还有顾老大。

    此刻,顾老大的嘴巴兀自还在那里张着,如果再张得大一点儿,恐怕都能整个儿塞进去一个山东大馒头——也不怨他,唐云的表现实在太过惊艳了,他都有点儿被吓到了。

    倒是黑豹知道唐云的本事,喜得眉梢都翘起来了,屁颠儿屁颠儿地赶了过来,“大侠,简直太谢谢您了,要不是您,今天我们就全都要交待在这里了。”

    “侠个屁,上一次你不是还要受雇于人打我十分钟的么?”唐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

    “误会,误会,之前都是误会……”黑豹咧着嘴,笑得比哭还难看,实在是说不出的尴尬。

    也是,自己曾经带人打过人家,结果被人家一通反K,现在又因缘巧合救了自己还有自家老大,这个,这个,多少有点儿小尴尬。

    “行了,没事儿就滚吧,干什么不好,非要做黑社会打打杀杀的,有劲么?这一行就那么有吸引力?”唐云也懒得理他,反正就是一走一过一顺手的事儿,他也没往心里去,挥了挥手,推起了单车就要走。

    说起来,他今天能出手倒也是看在黑豹的这种热血和忠诚的份儿上,否则的话,他还真懒得理会——不得不承认,对男人来说,热血是一种毒,可以毒到自己,也可以药到他人。

    “小兄弟,且慢。”此刻,旁边的那位顾老大终于反应了过来,赶紧跑过来拦在了唐云的面前,陪着笑道。

    “怎么?”唐云一挑眉毛道,不都说混江湖的人向来做事干脆利落么,咋这么磨叽呢?

    “小兄弟,我叫顾雨农,今天你救了我和黑豹,我们欠你两条命,此大恩大德,日后必定重报以待!”顾雨农向着唐云拱手道。

    “你先好好地活着再说吧。”唐云指了指他的胸口位置,摇摇头道。这家伙胸口重了一刀,血流如注,上半身的衣服都快要被血浸透了,能撑到现在走路说话的,简直就是个奇迹。

    不过这家伙倒起了一个好名字,顾雨农,啧啧,听上去文质彬彬的,却不料是个混黑社会的,真是可惜了这个名字了。

    “顾某贱命一条,必将珍惜,以报恩公!”顾雨农神色肃重,纳头一拜,不过,刚刚拜了下去,就一下晕倒在了那里,再也起不来了。

    “还真是个傻帽。”唐云无语地摇了摇头,不过内心深处却颇有些感动,看起来,这些江湖人应该不全都是人渣啊,还有一些是懂得感恩的,眼前这家伙是撑着最后一口气向自己表示感谢的。

    “老大,老大……”黑豹扶着顾雨农,眼圈儿登时就红了。

    “起开。”唐云叹了口气,伸手拨拉开了黑豹。杀人杀个死,送佛送到西,再搭把个帮个忙吧,也不算费多大的事。

    伸手如弹琵琶一般,轮番在顾雨农胸前的穴位上一弹,如注而流的鲜血瞬间就止住了。

    “大侠,我老大他,他有没有事?”黑豹毕竟修习过家传的功夫,虽然无所成就,但眼力还是略有两分的,看得出来唐云是在用传说中点穴功夫救治顾雨农。

    “在这里鬼叫什么?马上送医院他就死不了。”唐云在黑豹身上蹭了蹭手上的血,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

    “是是是。”黑豹如梦方醒,赶紧背着他老大跑远了,甚至,他都忘了去找雷猛报仇了。

    “都好好唱,要是唱不到天亮,我回来挨个踢爆你们的卵蛋!”唐云转身威风凛凛地向着雷猛一群人大吼。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在街头混混团撕心裂肺的高音合唱中,唐增加骑上了单车,悠悠当当地消失在了夜幕之中,唯留一群哭丧着拼命挤压胸腔的悲苦混混们。

    “干!”唐云在夜风中挥舞着拳头,心头那叫说不出的一个爆爽!

    对以前的他来说,每当看见这些无恶不作的街头混混,他是又恨又怕,却根本不敢招惹,唯独避之不及。曾几何时,他还曾经被几个醉酒的混混当街殴打取乐,要不是他逃得快,恐怕就要被打得遍体鳞伤了。

    可是现在,他轻而易举就能将这群混混打得落花流水,可以如搓面团一样尽情地蹂躏他们,这就好像一只蚂蚁倍受大象的欺凌,而今拥有了恐龙一样的力气,把昔日里踩在身上的大象掀翻在地,揍了个半死,这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又岂是一个“爽”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