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饭桌上的真相

清风小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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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还是折回来了,买了一瓶水拍在她脸上,让她能清醒一些,貌似没用,依旧沉醉。难道……又要去开房?开房扔她在酒店就成了。

    我扶起她时,门开了,王华山王总!!!?

    “你这是做什么!?”王总厉声问道。

    “王……王总,我在……酒吧巧遇…………不是,巧遇王经理。恰好她那时……已经酩酊大醉,我就,我就……”我心怀鬼胎,说话都不自然了。要是和王瑾的那档子事让王华山知道,我还不给他灭了啊!?自己公司的搬运工动了自己的女人,这成什么?

    “顺便吧。”

    我扶着王瑾进去,往沙发上一放,转身就逃。王总追了出来:“杨锐!”

    “什么……事啊王总。”

    “这就走了?”王总的语气尽管已经很温柔,但是呢?

    “对,我……还有点事。”

    王总慢慢走向我,我看着他那张喜怒从不形于色的脸,心扑通扑通的跳,肯定是那个事情,不然他还有什么能与我意犹未尽?

    “既然有事,那我们改日再谈,你留个你联系方式给我。”王总掏出手机,等着我说号码。

    改日再谈?找我能谈什么?谈人生?谈理想?我是十分的不乐意给他号码,可却又没有办法,当初进公司,什么资料没写啊。

    从王瑾家小区出来,我整个人都焉了,不过,该来的都是会来的。王瑾和王华山到底什么关系?两年没有过夜……生活,那是什么情侣?那还算是情侣吗?就算我和王瑾睡过,我靠,怎么也只算是我和王瑾之间的事情,不关别人的事啊。我怕王华山做什么?但是,麻烦是免不了了。

    我多想要莎织那钱,不过是一句话而已,可我不敢向莎织开口,并不是我的脸皮不够厚,除了我不想让她看不起之外,我也不太愿意和莎织打交道,‘乐潮’曾经有一个做鸭的,和莎织有过故事,鸭子好不容易搭上这么一个富婆,不舍得松手,就自作聪明的找人偷拍了自己和莎织的照片,莎织踢飞该鸭子后,此人竟然用照片来威胁莎织,说如果莎织不给他五十万分手费,这些照片,就邮寄到莎织父母那儿去。结果那鸭子很惨,被人剁了三根手指。

    看来,莎织和我也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还是少惹为妙,莎织一心想让我跟她,其实就是看上了我这副皮囊,就像是有钱的男人看上餐厅女服务员一样。要我陪她逍遥一些日子,然后踢飞,我得到了钱,她得到了开心……这种的交易,我也曾心动过,那么美的女孩,那么有钱的美女,陪她一段时间就有几十万,少奋斗了好多年,谁不动心呢?可是说实在的,这有钱人的脑子比没钱的人是始终要聪明很多的,他们的钱又岂是那么容易拿的吗?莎织绝非善类,这也是我不愿应承她的原因之一。

    可是她却认真的,一副不把我弄到手就决不罢休的可笑样子,这更让我感到耻辱。如果当初与她坐在包厢,是虚荣心作怪让我开心,那么现在,是羞耻心让我觉得自己可悲了。

    "哟……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喽,太阳那个爱着哟,山里的人哟……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水路九连环这里的山歌排对排,这里的山歌串对串……”

    莎织在唱着歌,山路十八弯,她的声音很动人,声线很优美。

    “你猜我是哪个民族的……?帅哥,想些啥?”她靠过来,食指轻轻扫过我的下巴抬起我的头,这更让我感到愤怒,简直就像是古代公子哥调戏街头良家妇女的典型动作。

    “莎织,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还要坐在一起喝酒……”我颓然说道。

    “为乜?……?我中意你咯。”莎织在珠海深圳呆了几年,精通粤语,每次说话自然的冒出粤语。

    “莎织,我们以后还是不见了。”我盯着她说道。

    “为什么?”

    “我不想被人看不起,把我当成吃软饭的,我每来陪你一次,羞耻感就加多一分。我的同事都看不起我,我在他们面前都抬不起头来。我们到此为止,以后我好好工作,你也别打扰我了!”

    我是很认真的说话的,她却咯咯笑起来,轻轻摆弄垂在美目侧边的秀发:“你舍得我么?”

    我的确不舍得,毕竟,她是美女啊,男人都一样,都喜欢美女,就连那个我恨之入骨的王瑾,我也一样舍不得。甚至有时很傻的觉得,能看这么漂亮的女孩都是一种幸福。蒙古成吉思汗当年铁骑踩灭大宋,纵马踏过中亚东欧,说什么让太阳照到的地方、雄鹰飞过的土地下都成为蒙古人的草原,可是蒙古人有没有开发管理过侵略来的土地呢?其实蒙古人战争的目标很明确,抢钱,抢粮,抢女人。

    我也一样,喜欢钱,喜欢美女。无论是容貌姣美绝伦的王瑾,端庄雅致的虹姐,气质不凡的莎织……不过我好像和她们都差了几个档次,站在她们每个人面前我都会局促不安,更别说奢望的去手挽着手上街购物吃饭了。

    莎织举起酒杯:“杨锐,你可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么?”

    “赌场!”我是猜的,就算不是赌场,也必然做一些与赌有关的事业,但是在澳门合法的做,还是在内地暗箱操作,我就不得而知了。

    “是,我是做赌的。我想和你谈谈我的身世,想听吗?”

    “你说。”

    “我出生于一个少数民族穷苦偏僻的小屯,与世隔绝,路都不通,只能步行,屯子里有十一户人家,靠种田种菜放牛为生,民每年都评最美十大村庄,假如有十大最穷村庄评选,我的出生地应该能昂然挺进前十。我们小孩子读小学,每天要走来回崎岖山路,翻越两座山去一个小村庄学校,每年风里来雨里去,七八岁的小孩子每天翻越两座山,以前小时不知道苦,现在想起来,真不是一般的苦。”

    “读完小学,就要转去小镇读初中,村里每户家庭条件都不行,就辍学了,在家务农,我也是这样,后来慢慢的长大,几年前,国家搞了个村村通工程,就是通电通路通电话,我们小屯地理位置特殊,打通公路的代价太大,没有通路。但通了电,就有了电视,看到电视上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城市里男女青年的漂亮衣裳,我被震撼了,没有电视之前,我以为,城市也就像乡里和镇上一样,不就是比镇大而已。”

    “后来我就一直琢磨一个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小屯子里的人一样做一辈子的碌碌蝼蚁,小病就忍,大病也忍,直到不行才给村民抬去乡里卫生院,接着没钱去大医院,活活病死,然后做几天的法事,就埋了。寂寂空谷,寞寞荒山,死后任由蚁食虫侵。我不愿和他们一样,没有思想没有目标,活在世上就为了吃一口饭。我想开了,接着偷了家里仅有的三千块钱,留了一封信给父母,跑了。”

    莎织有些哽咽了。“来到城市之前,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什么苦我不能吃呢?但是在城市里,你能吃苦就代表你能好好活下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先是做了一家小面条店的服务员,但是一个月六百块钱,实在……让我不能满意。在旁人的介绍下,去了酒店做服务员,薪水是一千包吃住,又认识了一个帅气的前台接待男孩,他对我很好,我已经满足。”

    莎织浅酌一口酒,继续道:“确定恋爱关系一段时间后,他说他不愿意只想和我牵手。我点头说如果我给了你你必须娶我,他说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晚上,这个男孩,把我带去了开房,我以为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我和他之间的那事,他给我喝了一杯茶,我便不醒人事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抱着我睡的男人却是一个肥硕的光头中年男子……我男友卖了我的初夜。我报了警,那个中年男子仓皇而逃,我男友收了中年男子的五千块钱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件事传遍我打工的酒店,我没脸做人,换了另一个城市生存。”

    “在另一个城市我做得更差了,还是做酒店,不过是扫地的。那时的生活如同一张桌布,上面放满了杯具(悲剧)和餐具(惨剧)。在大街上看到穿着漂亮衣裳拎着美丽皮包的年轻女子,我一直在想,她们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一次机缘巧合,让我看到了城市里一些女子在酒店轻松挣钱的办法,对,就是卖身。我用我全部的积蓄换成漂亮衣裳,戴上首饰,做了头发,抹着高级化妆品。褪尽村姑模样,镀上靓丽做了陪酒小姐,我容貌出众,很快就在酒店里有了一点小名气。”

    “那时我的收入已经很不错,比现在所谓的什么白领金领都要高很多,可是,看到老板们身旁来去相随的情人,我才真正知道了有钱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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