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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走到了能将黄点拉到最近看得清人影的时候,沐童看到那人头上挂着的名字,倒吸了一口冷气。
原来如此!
将结果传音给云峰,云峰眉头耸头,他就知道,这丫头不会无缘无故跑到太守府来喝茶的。
“这里面住的谁?能进去看看吗?”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一个园子外,云峰随手一指里面问了句:“看上去不错。”
为了有借口进去,云峰硬是将他不喜欢的满园爬出了墙的红杏给列为了喜欢。
“里面住的是夫人远房的堂弟。”叶太守自豪的道:他夫人这个远房的堂弟,文采真真是好,就是脾气有点怪,不喜有人打扰。见材心喜的他,将在一个多月到来的这个妻家的远房堂弟,给安排在了这个安静的园子里。
他准备在下一次科考的时候,让这个堂弟去参加。依他的判断,这么出色的文采,不中头三甲是不可能的。想到夫人这个叫做林飒的堂弟,第一天来便与他相见恨晚,两人在书房里一直高谈阔论,林飒更是引经据典,佳句不断。
原本第二天有事的他,硬是不舍睡眠,与林飒整整聊了一夜,第二天顶着两只熊猫眼去了府衙。
听到巡查使大人想要进去看看,叶太守心中顿时起了引见林飒的念头:若是林飒得了这巡查使的喜欢,再加上科举高中的话,官途岂不是会更顺?
当下抛开林飒不喜热闹的想法,将云峰等人引进了园子。这可是为他的前途着想,就算林飒再喜欢清净,以后进了仕途。也是要与达官贵人们打交道的。
满园含苞待放的杏花,红得如胭脂一般,浓得化不开。
说起这杏花也怪:含苞待放是纯红色,花开时为粉红色,花落时变成纯白色,落英缤纷胜似雪,特别好看。再说那杏。成熟后也好吃。就这个园子里的红杏。每年能结出不少,除了少部分拿去送人外,大部分都是分到各个园子中去了。
尤其是他的夫人林氏。特别喜欢吃这红杏。
众人跟在叶太守的身后进了院子,但见一片红花绿树中,一个风度气质俱佳的少年,正手拿着一本书。坐在一棵树下,看着进来的众人皱着眉头。似乎是众人的到来,打断了他的读书。
“林飒,快来见过巡查使大人。”叶太守一见林飒的表情,就知道他又犯了书生气。一定在埋怨自己不该带人来打扰了他读书吧?
“噗,”沐童笑了:“太守大人,这人可不是林飒。你应该叫他任行。”
不错,面前这个一脸书生相的弱质少年。在沐童的随身地图里,头上顶着的,只有一个唯一的名字:任行。
也就是说,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林飒,而是杀人狂魔任行假扮的。
如果这人是真的林飒,又是任行的话,那么他的头顶上,就应该有两个名字:林飒与任行并存。就像当初黑元霸那样,即使重生在了江华的身上,在沐童的地图里,他头上也是黑元霸与江华两个名字。
而此人既然只有一个名字,就证明此人并不是叶太守夫人的远房堂弟,而是任行。
“说,为什么要冒充太守的亲戚?你把那林飒怎么了?”沐童并没有看吃惊的太守,而是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抛了出来,直逼林飒真任行。
“哈哈哈!我的易容术如此高明,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任行手一挥,一张薄薄的人皮面具出现在他的手中,而他现出了他的真容:一个近四十的中年大叔样。
“哼,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沐童现在总算是搞明白了,那黄点代表什么——黄点就是代表此人极度危险。
这个任行是个高手!云峰与沐童同时放出气势,抵挡住任行身上狂放出的浓烈杀气。这人本就是个喜怒无常的杀人狂魔,现在杀气外露,除了云峰与沐童能抵挡得住,其余之人都忍不住打着寒颤:太可怕了。
好在云峰与沐童走在前面,放出了气势与之对抗,抵挡住了大部分杀气,后面的众人才没有出现跌坐在地的情况。
“你这个恶贼!你把林飒怎么了?”叶太守想到林飒就觉得心痛,其实他现在也不知道,真正的林飒,是不是也像这个假林飒一样,如此多才?
但一想到自己竟把杀人狂魔当作佳客好生招待,他心中就觉得窝火与后怕:要是皇上怪罪他窝藏通缉犯,他一家人都要人头落地啊!
“林飒?自然是死了。要不然,我哪里能做出这么逼真的人皮面具?”任行呵呵冷笑着,要不是看上了林飒有个远亲是太守,他还不屑扮作这个文弱书生呢。他那毫不在意的样子让叶太守目呲欲裂、气怒加交:林飒果然是被这疯子给杀死了?
“退后!”沐童一声大喝冲向任行:这人实力不错,正好可以用来练练手。云峰急护着身后的众人退开:童儿与这人对抗,倒是能提升提升战斗经验。
退开的众人,尤其是云峰,一副全身戒备的状态。一旦沐童露出一丝败像,他定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救护。
沐童刚又吸收了十年的内力,如今已是有四十多年内力的内家高手。加上她现在施展的是佛门绝学天阳功,一招一式阳刚利落、掌落如刀削,一个好好的杏园,硬是给她一掌又一掌的,给劈得东一个坑西一个荡。
任行身一飘,急急的闪开了沐童两手的抓攻:这女人攻击生猛,若是被她给抓实抓牢了,只怕会被她给生生扯成两半!
这个女人极度危险!此刻在任行心中,也如同沐童觉得他极度危险一般,亮起了黄灯。
叶太守看得双眼圆瞪,忘了害怕:原来这个小姑娘,身手不是一般的好哇。竟能和杀人狂魔战在一起不落下风!
府卫们看得津津有味:哇,巡查使的手下,果然高手辈出,不同凡响。她使的是什么武功,从前可没看过啊。
护卫与暗卫看得自豪不已:咱家王妃不一般,捉个采花大盗算什么?看这杀人狂魔,也不是王妃的对手。
云峰暗暗点头:童儿这一阵在打怪场没有白混。实战经验不错。知道扬长避短。
任行的实力其实也不错,与沐童相比,真实实力实际要强上一些。加上向来悍不畏死,对战之时又只求取胜,不计较手段光明与否,所以一般同阶之内无对手。
他之所以现在被沐童压着打。不过是失了先机。
一开始,他轻视沐童是个女子。没把她放在心上。接着,沐童阳刚的、完全与女子阴柔不相符的套路打法让他乱了手脚,最后,就是沐童出手也是个只管成功。不管阴险不阴险的。一顿‘胡揍加海揍’下,任行现在想将劣势给扭转过来,短时间内很难办到。
啥?佛门功夫怎么可能阴险?不错。佛门功夫天阳功本身是阳刚的阳光的,当然不阴险。可关键是使用人是沐童。她只求胜利,虽说是使用的天阳功没错,但却没按天阳功的招式顺着来,而是拆开又重组合后的一套全新的打法。
看,她明明是使的一招阳刚与阳光的不行的‘壮志凌云’,旨在封住敌人的上盘,从高空打击敌人。被沐童使出来,就变味成了‘恶虎扑食’;一招‘直捣黄龙’被她使出了‘黑虎掏裆’的味道;一招‘龙爪飞凤’被她使得让任行看成是要抓他菊花,唬得这个杀人狂魔东躲西藏,直叹自己遇到一个‘女色魔’!
啊呸!他虽说是杀人狂魔,他虽早不是什么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可这么大白天的,被个女人给如调戏般的打杀,他还是会脸红害羞的好不?他是杀人魔又不是色魔!
沐童一招“双佛出洞”,将任行的衣服胸前撕烂了,露出了两个小红点。任行大怒:士可杀不可辱!你个‘女色魔’,我与你拼了!
任行被沐童给打得狂性大发:一向都是他杀人如麻,何曾被人给打得这么狼狈过?罢罢罢,今日拼了自己的清白名声,也要把这个‘女色魔’给毙于掌下。
任行凶性大发,与往日相比,更多了要‘为民除害’的高尚相法,身上气势暴涨,拼着挨了一记沐童的重掌,口吐鲜血,两掌连发,眨眼间就使出了不下二十掌。掌掌满含着任行的愤怒、羞燥、杀气与恶气,扑天盖地的奔着沐童去了。
糟糕!
退在一边的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就连不懂武功的叶太守也看出了不妙:啊呀,这个小姑娘要不好了啊!
说是迟那是快,一边的云峰早就几步上前,一把将沐童拉在自己身后,双掌连连击向任行发来了二十余掌。不过也是眨眼间,原本岌岌可危的危机就这么化解了。
云峰的武功,早已是这个大陆上的顶级存在,任行虽是杀人狂魔,武功底子也不错,却绝不是云峰的对手。
只是云峰还来不及进一步出招,结果了任行的命,就听‘呯、呯’几声,任行的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血洞,整个人面露不可思议的样子,轰然倒地。
原来是被云峰给拉到了身后的沐童,从戒指中掏出了一支沙漠之鹰,几枪击毙了任行后,又装进戒指里去了。整个过程,除了云峰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余之人,还当是两人发了什么暗器之类的,打死了任行。
杀人狂魔任行死了?除了云峰两人外,所有人都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这杀人狂魔向来来无影去无踪,如今就这么死在了太守府里?
叶太守老泪纵横:死了好啊!这可恶的恶魔,杀人就算了,还冒充他妻家亲戚住在太守府里,若不是被巡查使大人给打死了,他还真是有嘴都说不清。要是被政敌再参上一本,他家堪危呀!死得好死得妙死得瓜瓜叫!
为了说明这杀人恶魔的确不是他夫人的远房堂弟,叶太守让人将任行给绑在城楼上,暴尸三天三夜。一来让所有的人都看看任行的真面目,二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任行可不是林飒。无辜又可怜的林飒,早就被这厮给杀了,做了他的人皮面具。
太守夫人林氏,拿到了被任行做成了人皮面具的林飒的人皮,哭晕在了地上:天杀的恶魔啊!可怜她的堂弟一身的才华,就这么没了……
从她老家赶来的林飒的双亲,见到自己可怜的儿子的人皮,想到尸骨还不知在何方的儿子,也哭晕过去了。
最后,还是沐童动用了随身地图与神识,就在那杏园里,找到了林飒的骸骨,然后被他的双亲,给运回了老家安葬。
自此,叶城发生的三件大案都水落石出,真凶也都全部绳之以法,云峰三人悄悄的出了叶城,去了别的城池。等叶太守发现巡查使大人一行人不见了,已经是三天以后。
此时的云峰一行人,稍稍改变了下方向,转向叶城西南边的宁城出发。无他,只因宁城种满了樱桃树,此时正是樱桃开花的时节,那满城或白或粉的樱桃花,看着着实醉人。
这花花期有半个月左右,沐童他们赶到宁城去看樱桃花正合适。而且宁城还出产一种泉水鱼,刺少肉嫩,这个时候去吃正好。
所以,本就没有多少心思做巡查使本分工作的云峰,在叶城一鸣惊人,连破了三件大案后,他想和沐童去轻松轻松,自然是选择了有美食吃还有美景看的宁城。
希望是美好的,现实却不那么让人如意。
一行人还差一天到达宁城时,在离宁城不到一天路程的一片树林,遇到了几个人,不得不改变了路程。
除了云峰与沐童外,其余人等在消除了有关的痕迹后,仍然依照计划去了宁城,而他两人带着遇到的几个人,去了当初劫皇镖的贼人所在的车轮山。
将人安置在了原车轮山的贼人巢穴中,两人放下足够的粮食、衣物、药品,以及一些日常用品,走时又在路口等处再次布下迷阵,才又赶去了宁城。这一来一去,就多花了三天的时间,等他们赶到宁城的时候,还好,满城的樱桃花还没有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