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有点怪_分卷阅读_19

月下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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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死丫头怎么这么没用啊!这到底是怎么了,好好的一门婚事就给你作没了!”郑母几乎要掩面哭泣了,不停数落郑妃,还要伸手去拧她的耳朵,被她给躲过去了。

    不过郑妃也不客气,对着郑母翻了几个白眼,“您不是开玩笑的吧,什么叫一门好婚,这话说出口您不亏心我都不好意思听了,刘英成出轨你们不知道?他外面养了女人孩子你们不知道?他从来对我没个好脸色你们不知道?好吧,你们可以不知道,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你们是外人,不清楚情有可原,我不计较。那么我现在告诉,郑妃的婚姻不幸福,一直遭受婚内冷暴力,所以我现在选择离婚,有什么不对?哦,你们好想也没资格说置喙什么。”

    说起来,这郑妃的娘家人对郑妃可称不上好,从来就没有人设身处地替她考虑过,只想着她能带来的好处和利益,刘家有钱,这么一个好亲家,他们当然舍不得断掉,于是郑妃个人的意愿和感受就从来不再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郑妃看的明明白白,她怎么会和原身,蠢蠢的,只会听家人摆布。

    郑母被郑妃的一番话给弄蒙了,反应过来后就是“哇”地一声大喊,“你你,你这是什么歪论,我这是为谁好啊,还不是为了你个死丫头!你不看看你现在多大了,你三十岁了,不是年轻的小姑娘,离婚了再想结婚多难啊,谁还会要你,更别提你还什么都不会,没有一技之长,离婚了你拿什么养活自己!”

    “是啊,大姐。”接话的是林慧,郑妃的弟媳。

    她笑眯眯的,声音也温柔,但说出来的话却不是那么回事了。

    “大姐阔太太当了这么多年,你是不知道寻常百姓柴米油盐的日子苦,为一点小钱也要精打细算,时常还要争吵,不是外表看上去那么光鲜的。姐夫对大姐舍得花钱,住的是别墅,这点就比很多人强了。男人嘛,年轻时候有些小毛病不算什么,等再过几年,收心了也就好了,咱妈说话虽严厉了些,但都是为了你好,你可别跟她置气。”

    这一家人,洗脑的功力堪称一流,难怪那个郑妃离开了还要托梦自己,让她照看娘家。

    郑妃扯着嘴角笑了笑,道:“那真是谢谢你们的好意了,不过没办法,这婚已经离了。”

    林慧暗地给郑母使了个眼色。郑母这才似平静下来,又擦了擦眼角,才又开口道:“妃妃,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再多说什么都没用了,不过既然你已经离婚了,还是回来住吧,我听说英成把那套别墅给了你,你一个人也用不着住大的地方,回来住,把别墅挂出去卖掉,换成钱放在身上,我看还强些。”

    郑妃掏了掏耳朵,确认自己没幻听,有点不可思议,这,这是当她傻子么?

    “那卖了别墅,钱就先给你放着怎么样?”郑妃语气凉凉。

    不过压榨惯了女儿的郑母没有听出来话里的讽刺,反而满意地点点头,“你能这么想最好,妈还能害你不成。”

    “是啊,你当然不会害我,你只会把钱拿去补贴郑磊嘛。”郑妃一股无所谓的口气,“不过这次我不能听您的话了,住惯了宽敞地方,再搬回这里,我怕适应不了,所以……”

    郑妃冲她们一笑:“就不麻烦你们了,我先走了。”

    第14章

    “她这是什么态度,反了天了!”郑母用手指着门的方向,气的直哆嗦。

    郑妃已经走了。

    林慧心里不高兴,暗骂郑妃不识抬举,这还学精了,东西都要攥在自己手里,阿呸!这是防着娘家呢!

    “妈,你说大姐是不是受了谁的挑拨啊?不然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子,你看她以前有什么好东西,哪次不是先想着娘家,再看现在,妈你上次还说大姐来家里脾气不好冲你发火,我看这不是偶然。”

    林慧一向有些小精明,这会儿,看似头头是道地给郑母分析起来,“不止脾性,你看大姐今天穿衣打扮都变了,几个月不见,居然瘦了那么多,气色好了漂亮了,这一看就是去办了高级美容院的美容卡,肯更是别人建议她去的,那些场所,我是知道的,办一张卡可贵了,一个月几万块,亏得大姐舍得,她也不心疼,想咱们睿睿读个国际班,学费还要东拼西凑的,哎……”林慧装模作样的,实则语气酸得不行。

    她确实让郑妃给刺激了,以前毫不起眼,一个灰扑扑的人,一段时间没见,变化竟然这么大,她都快认不出来了!

    没有哪个女人是不爱美的,林慧比郑妃还小三岁,平时也很注重保养,以前郑妃从不会打扮,人没精神显老气,林慧在这个大姐面前从来是十足的自信,虽然嘴里不说,但是表现出来就是优越感爆棚。

    却突然之间,郑妃就变了,整个人像是焕然一新般,一副少女的模样,让林慧惊诧得不行,然后就是疯狂的嫉妒了,所以她才会在郑母面前说这些话。

    郑妃被儿媳妇一说,再自己一想,马上就信了。

    气呼呼地张嘴骂道:“那个败家东西,就知道整那些没用的玩意儿!有钱烧得慌也不知道留给她侄子!不孝女!小慧,你说是在背后教唆妃妃?”

    “还能有谁,我看只有那个阿萍了。大姐那别墅我们又不是没去过,一共才四个下人,那几个都是刘英成请来的,看那样子,跟大姐也不是很亲近,只有阿萍,一直都是贴身伺候大姐的,大姐这些变化,我看八成跟她脱不了干系。”

    郑母皱了皱眉,道:“阿萍?阿萍只是一个乡下丫头,还能拿妃妃的主意?”

    “妈,这可说不定,人都是会变的,乡下丫头她进了城,见了世面,谁能保证她不会改变?她一直跟在大姐身边,每天在大姐身边随便说说两句,大姐耳根子软,又没什么主见,说得多了,怎么着也会被影响的吧?”

    郑母其实也是个耳根子软,不甚聪明的,越听也越觉得是那么回事。

    “那你说我们怎么办,妃妃手上那么大一个别墅,怕是值个几千万,她一个女人,又没孩子,拿在手里做什么,没得被人骗去了,我看留给睿睿就最好!”

    林慧心里一喜,越发用心出谋划策起来,势必要把那套别墅拿到手。

    “我看这样,阿萍不是和我们家还沾亲带故的吗?改天我们把阿萍见到家里还吃顿饭,她一个年轻姑娘,又没什么钱,我们稍微笼络一下,再许她点好处,叫她在大姐面前按我们的意思多说说,说点好话,时间久了,大姐自然就知道娘家的好处来了。”林慧一边出主意,脸上是温和的笑意。

    郑母眼睛一亮,双手一拍大腿,“对!正是这个理,小慧你这主意不错,真好真好,我就知道你是个活络的。”

    ……

    郑家那边两人在打着小九九,郑妃是完全不知道的。她现在正忙着拾起自己的老本行,把自己谋生吃饭的本事给捡起来。

    说起来,郑妃她家和中医还算有些渊源。

    郑家祖上几代行过医,到了太爷爷曾爷爷辈儿也都还做的这个行当。就是在前些年形式不好的时候,倒是躲躲藏藏的,偷摸着给人看病换些吃的。

    越到后面传下来的东西越少,郑妃的爷爷也会点岐黄之术,村镇的人都叫他为赤脚大夫,因为他以前走街串巷摇过一阵铃铛,会点拿脉,看点简单的病症,再多就不行了。

    到了郑妃这一辈儿,没料到她却是个别样有天分的,打小被郑爷爷教了两本书,就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天赋这东西颇有些不可考据,用常理来看也解释不清,郑妃的天赋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是她拥有的奇怪的种药能力,第二个是她一手诊脉之术。

    这些都是郑爷爷察觉到的,郑妃是自小跟着她爷爷混的,以前在药园子里玩耍,只要弄坏了一颗苗儿,郑爷爷必定要她亲手补一株上去,说来奇怪,久而久之郑爷爷就发现郑妃每种什么,必定那药材会活,且长势喜人,不拘什么珍贵药材,到了郑妃手里都能拾掇得特别爽利。

    再说诊脉,郑妃三岁起就会学着爷爷的样子,把两根小手指往别人手腕上搭,等又过了几年,越发的似模像样。

    被爷爷往脑子里塞了几本人体脉络,中医典籍类的书本,及至给人摸脉的时候,不用谁教什么,竟能断出病症来。

    那时候郑妃也才十三四岁,这仿佛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分,别人解释不清楚,也羡慕不来。

    曾经有一段时间,郑爷爷一度把这个孙女当做天才来培养,对她寄予厚望。

    然而万万没想到,天才虽难得,但伤仲永的例子却永远不少见。

    郑妃越长大越是讨厌与这些枯燥的东西打交道,厌恶郑爷爷对她的拘束与期望,她和很多同龄女孩一样,喜欢出去玩耍,开始追求一些时髦的小发卡,新潮的小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