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罪者(出书版)_分卷阅读_5

雷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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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校门,魏炯远远地看见图书馆门口停着一辆大巴车。

    “抱歉,不能帮你拎到宿舍楼了。”

    “哦,没事。”岳筱慧停止甩围巾,伸出手去,“给我吧。”

    “暂时不用。”魏炯向图书馆的方向努努下巴,“可以帮你拎到那里。”

    岳筱慧看过去:“红烛志愿者?”

    “是啊,社会实践课的内容。”

    “去哪里?”

    “敬老院。你呢?”

    “流浪动物救助站。”岳筱慧眯起眼睛笑,“我喜欢猫猫狗狗什么的。”

    说罢,女孩像想起什么似的一拍脑袋:“哎呀,我忘记买猫粮了。”

    “那怎么办?”

    “不怕。”岳筱慧满不在乎地说,“大不了明天上午溜出去买。”

    “上午?有两节土地法课。”

    “没事。可以让室友帮我打个掩护。”

    说着话,两个人已经走到了大巴车旁。几个围在车旁闲聊的志愿者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魏炯佯装不见,把购物袋递还给岳筱慧。

    “谢啦!”女孩友好地冲他挥挥手,“明天上午看不见我可别惊讶。”

    “不会的。”魏炯和她挥手告别,转身上了大巴车,找了个临窗的位置,看着女孩的背影渐行渐远。

    一点半,载满红烛志愿者服务队员的大巴车准时启动。魏炯随着车身的晃动轻轻摇摆着身体,放在膝盖上的黑色塑胶购物袋发出哗哗的摩擦声。

    老纪在盼着这两条烟吗?

    不知道为什么,魏炯想到这些的时候,脑海里出现的是一群奔向猫粮的猫。

    今天的志愿服务是给敬老院打扫卫生。马尾辫女孩给志愿者们分了工。女生们主要负责擦拭桌椅、玻璃窗之类,男生们则被分配做一些体力活,例如拖地板、收垃圾。

    魏炯和另外几个男生负责清洁二楼的地面。他领到拖把之后,没有急于干活,而是先去了纪乾坤的房间。

    室内依旧窗明几净,阳光充沛。护工张海生正在擦地,纪乾坤则像上次一样,坐在窗前看书。见魏炯进来,老纪冲他笑笑,摘下眼镜。

    “你来了?”

    “嗯。”魏炯看着纪乾坤,嘴里有点儿发干,他拎起塑胶袋,“纪大爷,这是你要的东西。”

    “上次不是说了吗,叫我老纪就行。”纪乾坤伸出手去,“给我瞧瞧。”

    魏炯把塑胶购物袋递到他手里。让他颇感意外的是纪乾坤直接拿出一条烟,端详了一番。

    “现在包装变成这个样子了……”他自言自语道,随即便拆开包装,拿出一盒,凑到鼻子下闻了闻,“嗯,是这个味儿。”

    张海生直起腰来,手拄着拖布杆,看看纪乾坤手里的烟,又看看魏炯。

    “那,我去干活。”魏炯举起手里的拖把向纪乾坤示意,“您先歇着。”

    “好。”纪乾坤在轮椅上略欠欠身,“待会儿过来吧。”

    “嗯。”魏炯应了一声,转身走出房间。关上木门的一刹那,他发现张海生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

    擦净了两层楼的地板,魏炯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把香烟拎进敬老院的时候,他的心里既兴奋又紧张。受人之托,买了敬老院的“违禁品”,又亲自交到“买家”手里,怎么想都有些非法秘密交易的味道。

    吃惯了清茶淡饭的人,偶尔来一顿重油麻辣的川菜,也会有毛孔大张、汗流浃背的畅快感觉吧。

    像贩毒似的。

    魏炯心底暗自发笑,难怪在犯罪心理学的课堂上,老师说有的犯罪会让人“上瘾”。打破规则的行为的确会带来快感,尤其对自己这样循规蹈矩地过了二十多年的人而言。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劳作,敬老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处理完最后一批垃圾后,志愿者们又三三两两地来到房间里陪老人聊天。魏炯洗干净手脸,径直去了纪乾坤的房间。

    张海生还在,坐在椅子上和老纪面对面地吞云吐雾。窗台上的玻璃罐头瓶里漂浮着几个烟头,半罐水呈现出棕黄色。

    纪乾坤招呼魏炯坐下。张海生看了他一眼,皱着眉,捏着半截烟头说道:“老纪,这烟也不咋好抽啊,没劲儿。”

    纪乾坤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壶里有大红袍,刚泡的。”他面向魏炯,指指抽屉,“里面有纸杯,自己倒。”

    魏炯咂咂嘴,真觉得有些口渴了,就道了谢,从抽屉里拿出纸杯,想了想,又把纪乾坤手边的空杯倒满。

    “您呢?”魏炯问张海生。

    “哎哟,可不敢当!”张海生没想到魏炯会给自己倒茶,忙不迭地把手里的纸杯递过去,“好茶,我也来点儿。”

    魏炯给张海生续了茶,自己才倒了半杯,靠在桌边小口啜着。

    一时间,大家都不说话,或坐或立,默不作声地喝茶。

    几口茶下肚,纪乾坤满足地叹了口气,问道:“怎么样?”

    “不错。”魏炯端详着杯中金黄色的茶汤,“我不太懂,但是很好喝。”

    “老纪这里净是好东西。”张海生嘎嘎地笑起来,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齿。

    纪乾坤看着张海生,嘴角似笑非笑,突然开口:“老张,你还有事儿吗?”

    “哦?”张海生愣了一下,随即把纸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来,讪讪地说道:“那我忙去了,你们聊,你们聊。”

    说罢,他就拎起拖把,拉开门走了出去。

    室内只剩纪乾坤和魏炯两人。纪乾坤又拿出一根健牌香烟,夹在两指之间向魏炯示意。

    “谢谢你的帮忙。”他点燃香烟,深吸一口,“几年没抽这个了。”

    “您少抽点儿吧。”魏炯忍不住提醒道,“对身体不好。”

    “没事。对了,我看到了发票。”纪乾坤笑笑,“给你的三百块钱都用来买烟了?你自己搭了路费吧?”

    “两块钱而已。”魏炯摆摆手,“您别客气。”

    “也好,两块钱,不用推来让去的。”纪乾坤也不再坚持,“关于‘追诉时效’的事儿,搞清楚了吗?”

    “嗯。二十年过后,认为确有追诉必要的,可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继续追诉。”

    随即,魏炯又把追诉时效的延长和中断一一讲解给纪乾坤听。和上次一样,纪乾坤听得极其专注,其间始终在抽烟,小小的房间内很快就烟雾缭绕。

    “也就是说,一旦立案……”纪乾坤听罢,沉吟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就无所谓追诉时效了。”

    “对。”魏炯讲得兴起,决定小小地卖弄一下,“不过,79年刑法和97年刑法在追诉时效方面略有不同。”

    “有什么不同?”纪乾坤立刻追问道。

    魏炯没想到纪乾坤会问得这么细,一时也慌了手脚,结巴了半天,老老实实地承认不知道。

    纪乾坤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艰难地摇动轮椅,挪到床边,一只手伸向里侧的小书架,似乎想取下某本书,可是指尖距离书脊还差几厘米。纪乾坤竭力伸长手臂,整个人失去了平衡,轮椅也危险地倾斜起来。

    魏炯急忙过去扶住轮椅:“您要拿哪本?我来吧。”

    “红皮的,刑法典。”纪乾坤的语气很严厉。

    魏炯伸手取下那本薄薄的小册子,递给纪乾坤。他几乎是把法典抢到手里,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

    然而纪乾坤只看了目录,就把书甩在床上,又把手指向书架。

    “黄皮的,那本,厚的。”

    魏炯取下那本书,发现正是自己在学校时使用的教材。

    纪乾坤同样先翻看目录,然后快速打开至某一页,细细研读起来。

    他似乎完全忘记了魏炯的存在,一心要在那本刑法教材里找到某个信息。魏炯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不知该干些什么,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那个书架。

    说是书架,其实只是一条搭在床头和床尾之间的漆面木板,上面是一些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各类书籍,两侧由铁质书立固定。

    魏炯扫视一遍,发现纪乾坤的阅读范围比较特别—几乎没有小说类的休闲读物,全是法律、犯罪学以及刑事侦查方面的教材和专著。

    这老头挺奇怪。魏炯在心里嘀咕:也不知以前是干吗的,这么大岁数,身体也不好,偏偏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一声叹息把他的思绪拉回来。魏炯扭过头,看到纪乾坤把书重重地合上,眉头紧锁。

    “没有1979年刑法的内容……”纪乾坤突然苦笑了一下,“也是,97年刑法适用了快20年了,谁还会研究这个呢?”

    “您……为什么要搞清楚这个?”魏炯忍不住问道,“您该不会要去参加司法考试吧?”

    “哈哈,当然不是。”纪乾坤大笑起来,“感兴趣而已。”

    不可能。魏炯心里的问号更大了。仅仅是兴趣使然,绝不会让这样一个阅历丰富的老人如此急切和失态。

    “魏炯,”纪乾坤斟酌着词句,“能不能拜托你……”

    “要看79年刑法的法条?”魏炯掏出手机,“这个好办。”

    纪乾坤目瞪口呆地看着魏炯熟练地用手机上网,操作一番后,魏炯上下滑动着页面,随后把手机递给他—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第四章第八节,第七十七条。”

    纪乾坤小心翼翼地捧着手机,先把手机凑到眼前,又摘下眼镜,伸直手臂,把手机放到远端,可是那些文字依旧模糊不清。

    “我来吧。”魏炯拿过手机,“第七十七条,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哦,这里的确有修改……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嗯。”纪乾坤立刻察觉到,“79年刑法是‘采取强制措施以后’,97年刑法是‘受理案件以后’,对吧?”

    “是的。”

    “如果一起案件—比方说,杀人案件—发生在97年之前,”纪乾坤边想边说,语速缓慢,“你觉得应该适用79年刑法还是97年刑法?”

    魏炯一愣:“这是……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啊。”

    “对。”纪乾坤的回答干脆利落,目光中充满期待。

    这算什么呀!魏炯暗自苦笑,志愿者服务变成刑法考试了—还是口试!

    “在刑法溯及力的问题上,中国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魏炯拼命回忆着,“从旧的话,应该适用79年刑法。”

    “如果考虑‘从轻’呢?”

    “这个……”魏炯想了想,“根据79年刑法,犯罪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而根据97年刑法,只要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比较一下,79年刑法对犯罪人更有利吧?”

    纪乾坤思考了一会儿,缓缓点头:“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