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四章 食物链顶端之争

何仙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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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班纳的情绪明显害怕之中还有些兴奋,竟然在悄悄地去掏自己的手机,看这样子是想拍照啊。

    “别那么做,如果不想死的话。”高西急忙拦住了班纳,这个时候可不能去主动吸引那大家伙的注意力,万一那大家伙发怒,可是会非常可怕的。

    当然,高西此时已经认出了这只大金雕,因为它不是别的金雕,就是之前他比较讨厌的那个金雕父亲,也就是他饲养的鹰眼的父亲。

    之所以能认出来,主要是因为这家伙身上有生命泉水的味道,这世上除非有第二个人拥有生命泉水,否则的话,他就绝对是不会认错的,更何况这只金雕父亲头上还留着一道海王留下来的疤痕呢,虽然很小,不过高西却看得到。

    据说在藏教之中,大金雕就是金翅大鹏鸟,这家伙不仅是佛祖的灵兽,而且也是翱翔于天空之中的霸主,矗立于食物链顶端的存在。

    之前的战斗,已经让高西认识到了大金雕的可怕战斗力。所以这一次这家伙再度出现,对于它的勇猛,高西也就没有怀疑了,这厮真得很强,相信绝对不会比那只北美棕熊弱的。

    看到这只大金雕,班纳好像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冲着高西哈哈笑道:“我还以为你会中国传说中的巫术呢,没想到是我搞错了,那大棕熊怕的不是你,而是这只大金雕啊,这家伙我可是头一次见到,真是太漂亮了,也太威风了。”

    高西懒得去解释什么,班纳既然这么认为就让他这么认为吧,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现在大金雕将大棕熊赶跑了,自己倒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

    “班纳先生,您先走吧,我殿后。趁着这两个大家伙战斗,咱们赶紧开车离开。”高西其实只不过就是想让班纳和科比早点离开而已,那样的话,他就有办法帮大金雕的忙了。毕竟如果论亲疏关系的话,还是这大金雕离他近啊,他现在可是养着大金雕的孩子呢,所以到底帮谁,这一点根本就不用多做考虑的。

    班纳似乎还有点舍不得走。看向了那北美棕熊和大金雕说道:“这位先生,你说这场战斗究竟谁会赢呢?”

    “我嚓,都这个时候了你真还有心情关注这个,赶紧走,到路边去拦辆车吧。”高西真得是有些无语了。

    “好吧。”班纳看了看自己的孩子,这才点了点头,不过临走之前还是问了高西的名字,高西着急去处理那边的战斗,所以也就没有多想,直接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出去。

    等班纳离开之后。高西就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然后看向了那边,不过并没有立即放出海王去帮忙,它知道那只大金雕的性格,如果过早的让海王去帮忙,或许反而会引来反效果的,如果这大金雕能够取胜的话,就没那么麻烦了。

    大金雕捕食的方法还是那样干脆利落,借着俯冲的力量,速度可以达到三百公里每小时。这可是十分惊人的,就好像一枚炮弹直接轰向了那头大棕熊。

    这北美棕熊只有每小时最多五六十公里的速度,逃肯定是逃不了了,而附近又没有可以躲避的地方。所以根据高西的推断,多半是会反咬一口的,就像关公拖刀计一样,佯装逃跑,最后返身攻击。

    他想提醒那大金雕,不过距离太远。那家伙也听不到啊。

    眼看着距离是越来越近。

    从两百米到十多米,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这大金雕已经是亮出了自己那锋利的爪子。

    金雕攻击猎物用的方式那多半都是爪子和鸟喙,当然了,熊皮太后了,大金雕想要直接抓破不太容易。不过这家伙很聪明,它对准的目标,那都是大棕熊身上最薄弱的地方,尤其是腰椎处,这里很不容易受力,而且骨头又非常翠,只要稍微用力,那腰椎就会断裂,一旦腰断了,那猎物就没法反抗,更不可能还击了。

    而且这鹰爪子就跟铁钩子似的,一旦钩住了,想要摆脱那边非常困难,你越是用力,反而还有可能越是抓得紧了,最后你的力气反而是帮了它的忙,最后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果然正如高西所预料的那样,北美棕熊也不是笨蛋,它可不会束手待毙的。正如拖刀计一般,等到大金雕到它身后的时候,突然间回头,然后人立起来,一爪子就拍向了大金雕的脑袋。

    大金雕虽然厉害,可是真要被这一爪子拍中了,那绝对是脑袋都碎成稀巴烂了。

    所以千万别说这动物界里边到底谁才是王者,其实谁都不是,就算是老虎狮子,那也有被鬣狗豺狼弄死的时候,有些时候就看运气了。

    不过大金雕似乎也早预料到了这一点,眼看着已经要被那大棕熊的爪子给拍中了,居然是瞬间就在半空停住了身子,一对巨大的翅膀煽动,顿时飞沙走石啊,那大棕熊的眼睛都被灰尘被迷住了,然后大金雕趁机飞上了空中。

    当然这一次攻击没有成功,不过这大金雕并不打算放弃,虽然说之前高西送给了他们不少的食物,可是那些东西总有吃完的时候,如果可以把这大棕熊弄死了,那最起码可以撕上一大块肉飞回去的,到时候窝里的小鹰崽子也有吃的了。

    高西发现,这方圆数百里那都是一片开阔地,虽然有丛林,可是并不算太密集,所以是不会影响大金雕捕猎的,而这大棕熊却麻烦了,它完全没有躲避的地方啊,真不知道这家伙是从哪儿窜出来的。

    听说这家伙在全世界那都是珍稀动物的。

    据说北美棕熊的毛色有灰色、金色、棕色和黑色;苔原地区的北美棕熊往往背部是褐色,而胸腹部棕褐色并有白斑。有些个体毛尖颜色偏浅,甚至近乎银白,远看似披一层银灰色,所以这个棕熊的亚种故又称“灰熊”。

    因此很多人所说的北美灰熊就是北美棕熊,好像有个篮球队就以“灰熊”的名字来命名吧。

    提到灰熊这个名字就让人想起北美灰熊的力量、雄壮和凶残,曾经,北美灰熊在北美洲数量众多,它们的足迹遍及美洲大陆,从北冰洋到墨西哥中部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长期以来,北美灰熊是美国落矶山脉一望无际的旷野的象征。威廉豪纳迪是著名的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和纽约动物园协会的创办人,他曾在1913年说过,“落矶山脉如果没有一只北美灰熊,或甚至连一头熊都没有,那就只是半座山了,一切会显得那么的稀松平常、毫无野性。

    除了人类,北美灰熊在野生状态下可以说没有天敌。

    由于北美灰熊需要较大空间觅食和生活,其活动范围可以大到五百平方英里,也就是相当于一千三百平方公里。但是,伴随着人类定居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北美灰熊的自然生境受到极大限制,从而威胁到它们的生存。

    随着大批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北美灰熊的数量开始锐减。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北美灰熊的数量从最初的十万只减少到一万只。

    出于商业开发、居住和休闲等目的,人们把道路修进了森林地带和平原地区,迫使北美灰熊不得不向山上迁移。

    高西一直觉得自己外甥和外甥女喜欢看的《熊出没》里面的故事跟这个倒是很像,其实光头强砍点木头那都不算什么,最怕的是人类聚集地不断朝着森林里面延伸啊。

    由于北美灰熊的觅食空间缩小,迫使它们进入人类居住的空间,而在这里北美灰熊被认为威胁着家畜的安全。

    人们常常把北美灰熊当作战利品加以猎杀,偷猎者则相信熊掌和熊胆具有神奇的药效。当然,中国人对熊鞭的热爱那也是相当高的。

    其实这种事儿在全世界都有发生,倒霉的就是这种野生动物了。

    截止1975年,人类扩张活动造成北美灰熊自然生境的99%遭到破坏,北美灰熊终于成为一种濒危动物。

    据说现在留在美国境内的北美灰熊也就剩下三百来只了。

    有人曾尝试让北美灰熊重新回到野生状态,这一做法成功地增加了北美灰熊的数量,但却受到颇多批评。最初进行以上尝试是在美国,却遭到了来自木材业、州政府及家畜协会和狩猎协会的阻力。

    当然了,如果是高西的话,自然也会阻止这种做法的,毕竟他是牧场主,要是牧场周围都是这种灰熊的话,那每天睡觉都没法安宁了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就他牧场附近现在散布的那些为数不多的野狼,就已经够让人头疼了,经常会偷溜到牧场里面去,如果不是有那些忠诚的狗狗们看守,他可是会损失惨重的。

    而灰熊可是比狼更恐怖的存在啊。

    只能说,大家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吧,如果北美灰熊真得像熊大和熊二那么好说话,那人类就可以跟灰熊和睦相处了啊。

    然而实际上这很困难,蓄养狗狗还行,蓄养这种大型的灰熊,真得并不容易啊。

    一想到这些,高西还真对着大棕熊有点同情了,这家伙本来数量就少,而且那么饥饿,才会攻击人类的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