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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说这些了。”沈黎又将话题绕了回来,“你们在书房里呆了这么久,我哥跟你说了什么啊?”
“沈老师。”
“嗯?”
“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陈斐虚揽着他腰的手,收了收。
沈黎倏然一惊:“啊?”
他们的房子离得这么近,想见就可以见到啊,为什么陈斐忽然想要他搬过去呢?这样不会太..快了吗?
“我们就隔着走廊,跟两扇门。”说到后面,沈黎抵不住陈斐灼然的视线,声音也越来越弱,“很近的呀,如果你想见我,发个信息就可以啦。或者我把你的指纹录进来,这样,你就可以想来就来。”
小孔雀小心翼翼的模样,成功地取悦了陈斐。
是有点操之过急了,他想。
但即将点头时,他又心思一动,问:“沈老师真的不想搬来跟我住吗?”
“我有点认床。”
“那沈老师愿意让我搬过来吗?”
这个问题显然问住了沈黎。
陈斐搬过来吗?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比起空荡荡的沙发,他确实更偏爱陈斐的怀抱。
温暖还夹杂着木质调香味。
清冷雪松与芬芳檀木交织在一起,轻而易举地勾住了他的心。
沈黎一纠结,就爱咬指甲。
他下意识地啃着小爪子,落在陈斐眼里,分外惹人怜爱。
他捱了过来,鼻尖相抵后,低笑了声:“我在这呢,尝尝男朋友不好吗?”
话音刚落,他就吞噬掉了沈黎的惊呼声。
两唇相/吮的滋味,销魂蚀骨。
陈斐跟沈黎一样,尝了一次,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怀里人太软,他探索着,就总想尝到更多。
而小孔雀在这方面也格外乖巧,不用他说,就主动地缠了上来。
火星即将引燃天际时,陈斐才松开了怀里的漂亮小青年。
“唔?”沈黎眨了眨眼睛,似乎在疑惑,他为什么忽然停了下来。
“没东西,怕你哭。”
呆愣了几秒,沈黎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泛红。
陈斐在他面前,一直都是沉稳内敛的。虽然在仅有的亲密接触里,他会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强势一面,但也没有说过,这样坦率直白,却又令人赧然的话。
他瞪圆了眼睛,说:“给你三秒时间,你马上收回刚刚那句话。不然,我就不给你录指纹了。”
太羞了。
就算真的..是这样,也不能口无遮拦地说出来啊。
陈斐应了声,态度真诚地假装失忆:“刚刚我说了什么吗?记不清了,只记得上一秒,也很爱沈老师。”
暴击接踵而至。
沈黎举手投降。
他将脑袋埋入陈斐的肩颈,瓮声瓮气说:“说不过你,你说的都对。”
陈斐继续问:“那沈老师同意我搬过来吗?”
“不准。”
“真的?”
沈黎羞得要命。
这人能不能别老是逮着一个问题问来问去啊?
就不能安静一会,缓解一下气氛吗?
得不到想要的答案,猎人主动地抛出了诱饵。
陈斐右手扯开衬衫扣子,捏着盛黎下巴说:“还记得在民宿的那天晚上,你喝醉后,做了什么吗?”
没等沈黎回答,他又自圆其说地指向喉结:“换个答案就让你咬,多少口都行,怎么来都可以。”
一股热气在沈黎的身体深处弥漫开,不断往上,直冲天灵盖。
沈黎觉得,他整个人都熟了。
下次,能不能角色调换一下?
让陈斐丢人一次呢?
他想的出神,全然没有注意到陈斐覆过来的唇。
痒意从敏感的喉结处传来,沈黎蓦地低下头才发现,陈斐这只大尾巴狼,已经在重演那天晚上的事情了。
一下两下还啜不够,连连续续的酥麻密痒传来后,陈斐才收住动作问:“就是这样,想起来了吗?”
沈黎想开口说话,但嗓子眼似乎被什么粘稠的东西堵住了。他眼神涣散,说不出任何话来,只能任由陈斐种下粉色的玫瑰印记。
墙上挂钟不知走了多少圈,等沈黎回神时,愤然地咬上了陈斐的喉结。
大尾巴狼咬了这么多次,他总得讨点回来吧。
这么想着,那晚的记忆又清晰了起来。靡靡深夜里,他醉眼朦胧地撒着娇,让陈斐跟他一起睡。
前晚的陈斐还是个连他主动邀约,都不会答应的正人君子。
但此刻他跌落尘世,俨然成了个任由感情摆布的凡夫俗子。
沈黎吮/舐了好一会,才撇过脑袋说:“其实让你搬过来,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你只能睡侧卧。”
“奇怪,我来了这么多次,都没发现沈老师家还有侧卧。”陈斐闷笑着说。
沈黎读懂了他的话外意,无情拒绝道:“不行!你想都别想。”
“那宝贝儿不想知道,哥跟我说了什么吗?”
沈黎的眼底闪过了一丝犹豫。
他哥会说什么,他其实也能猜到一星半点。
但他哥态度转变的这么快,一定发生了什么很重要,但他又不知道的事情。不然,凭借他对他哥的了解。就算他哥消了气,也不会笑着走。
“真的吗?”
“嗯。”
“那也行吧。”
那就勉强给他住一晚上。睡完,他就把陈斐赶去侧卧,沈黎得意地想。
陈斐抱起他,直奔关键:“嗯,先去录指纹。”
他真的不想再等了。
也一分一秒,都等不了了。
他想让沈黎的气息,侵入他的世界,想让沈黎的所有,牢牢占据他的世界。
两人解决完午饭后,陈斐就去了书房处理公务。
沈黎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准备开沈诀送的礼物。
黑白相间的精美礼盒,令沈黎心生期待。
会是什么呢?
他哥以前送的,无一例外都是一些生活用品或者保健品。
但这次,沈黎隐隐察觉到,这个礼物似乎跟以往都不一样。
他快速将黑色礼带拆开,抽丝剥茧礼盒后,才露出了沈诀精心准备的礼物。
是一条蓝白相间的真丝领带。
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
沈黎笑了声,直接拿了出来。
领带质地柔软丝滑,没有一丝褶皱。
他平常穿的都很休闲宽松,很少会穿正装,所以衣柜里,几乎看不到领带的影子。
将领带拿出仔细捻摩后,沈黎才蓦然发现领带下压着一封信。
他心思一动,扫了眼还闭合的书房门,才开了信封。
——小黎,二十三岁生日快乐。这么多年,第一次缺席了你的生日,希望你不要怪哥哥。很开心,你又长大了一岁,但你要记住,无论何时,哥哥都会在你身后,做你永远的依靠。在哥哥心里,你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小孩儿。对哥哥来说,你的到来,是天赐的礼物。所以,希望我们的小黎,在新的一岁里,也依然绚烂如阳光。
这是他被接回后,第一次生日时,收到他哥写的信。
沈黎看着,鼻尖一酸,几颗小珍珠顺势砸了下来。
有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就是哥哥的负担。
为了带他去医院治耳朵配助听器,他哥刚上大学那会,虽然课程很多,但却会挤出时间兼职打三份工。
也是因为这样,他哥忙到周末都回不了家,只有每周五下完课的两个小时里,他才是空闲的。也只有那会,他才能从遥远的出租屋,赶到学校见哥哥一面。
他想要给他哥减轻负担,但因为身体残缺,每当他去面试时,老板都不会要他。只有偶尔,他才会接到发传单的工作。
但被他哥发现后,他哥等他做完,就直接带他回了家让他安心码字。
这么多年,仿佛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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