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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习武之外,李遐玉与孙秋娘确实都各有喜好。一个极喜写字,收集了长安传出的各种名家法帖摹本,每日都能写上几十张大字;一个却爱极了女红针黹,一手绣工精致无比,令人啧啧赞叹。至于其他技艺,两人都不太用心,但也学了些许皮毛。若论起才艺,应当也都是颇为拿得出手了。
“元娘应该也快回来了罢?先前的信是怎么说的?”
“说是在夏州呢。因着从未到过夏州州城,颇觉得新鲜,小娘子与大郎君都想多待几日。三郎君实在拗不过他们,只得答应了。”
“三郎看着稳重,其实小小年纪总是那般持重,看着也教人心疼呢。而且,他骨子里多少有些不安分,总是压抑着反倒不好。”柴氏笑道,“三人一起四处逛一逛才好,这一趟也并非只教他们出去杀马贼。踏遍漠南与北疆数州,想来也有不少收获才是。”
“算算日子,再过两天或许便家来了。”周娘子接道。
柴氏微微颔首:“这一去就是将近三个月,也不知他们在外头吃了多少苦。叫厨下这些时日准备些精致吃食,再让绣娘给他们做些夏衣。先前量的尺寸,约莫是用不着了。大郎、三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元娘身量也拔高了不少……”她絮叨着,忽然道:“给元娘和二娘多做几身颜色鲜艳的夏衫,打些时兴的头面首饰,过几日我便带她们出门。这几年她们都只穿孝服,再不肯着别的颜色,如今总算是可以好好打扮一番了。”
“是。”田娘子与周娘子均齐声应了。
“玉郎和二娘还在演武场?”柴氏又问,“不过是前两天随口提了一句话,两人还较上劲了不成?这两个孩子,可真是小冤家。走,咱们瞧瞧去!”李遐龄与孙秋娘平常看着都是乖巧无比,然而,一旦涉及到元娘,两人私下便斗得和乌眼鸡似的。说来也只是孩童之间的意气,但瞧着却总让人忍俊不禁,这两年也为家中增添了不少欢悦。
当柴氏一行人来到演武场时,李遐龄与孙秋娘正在中央的沙地上摔摔打打。一个本是生得白皙俊俏的小郎君,一个原是白嫩柔美的小娘子,眼下却摔得浑身尘灰、发髻散乱,两张脸都像花猫似的。
柴氏定睛看了半晌,忍不住笑道:“看起来应该是不分胜负了。说来也奇怪,咱们家的小娘子,别说射箭、耍刀,便是气力也不输寻常人家的小郎君。简直就是生来便应该习武似的。”她以前还觉着孙秋娘瞧着与孙氏一般柔弱,学些武艺强身健体也好,却料不到她居然也颇有天分。
“这便是旁人常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田娘子道。
“听说玉郎和二娘已经比试了好几项——射箭、刀法、拳法,都是平手。两人索性便以相扑论胜负了。”周娘子笑道,“说起相扑的技艺,两人不相上下。想来就算是分出了胜负,心里也定是不服气的。”
“他们也就趁着元娘不在,所以才如此闹腾。”柴氏道,“待元娘回来,又是一个赛一个的规矩。瞧瞧,这哪里是相扑?简直就是街头的小儿胡乱打架。两人转眼都要满九岁了,还是这般脾性。若是再长几岁依旧是斗来斗去的,那可不成。”
这时候,李遐龄瞅准了空子,翻身便将孙秋娘推倒在地,终于胜了这一局。瞬间,他双目璀璨如星辰,沾满灰尘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哼!这回是我赢了!由我出城去接阿姊!你可不许耍赖,悄悄跟在后头!”
孙秋娘神色略有些黯然,却仍旧不愿在他跟前示弱:“你也不过是比我早见到阿姊而已。三个月我都等得,一两个时辰自然也等得。你也莫要高兴得太早,阿姊晚上一定会陪我一同睡,我们还能说好些悄悄话呢。”
“明天阿姊定会听我念书,看我习字!我……我还会和阿姊一起去市集里逛!”
“那又如何?我每天都能和阿姊一起睡。”
“你……”李遐龄突然有种“输了”的感觉,却仍犟着嘴道,“我这些时日给阿姊淘换了好些名家法帖摹本,她一定很喜欢!”
孙秋娘轻轻地拍打着身上的灰,淡淡地接道:“你找的法帖摹本,会比谢家阿兄寻回来的更珍贵?别看走了眼,像我阿兄似的,找了些赝品回来,反倒让阿姊哭笑不得。”
“你这是嫉妒!”
“我嫉妒什么?往后,阿姊的四季衣衫都由我来做。你送的法帖摹本再好,阿姊会天天带在身边么?倒是我做的衣衫,阿姊会天天穿着呢。”
已经完全词穷的李遐龄脸色越发郁恼了,方才心中涌动的得意霎时间一扫而空。都说男女有别,他日渐长大,与阿姊相处起来也不能像幼时那般亲密。但小娘子之间却不必拘泥什么礼法,成日腻在一起也是稀松平常之事。他不得不承认,身为小郎君,他似乎天生便比孙秋娘输了一筹。
见他不再得意洋洋,孙秋娘的心情也好了不少:“说起来,家里人都穿过我做的衣衫,就你不愿意穿呢。那时我的女红技艺不好,你不喜欢也是人之常情。过些时日,我给你做件窄袖圆领袍如何?”
“我才不稀罕。”李遐龄恨恨道,“我又不缺这一件衣衫穿。”
孙秋娘也不在意:“那也正好省了我不少时间,干脆再给阿姊做一件石榴裙好了。石榴裙色泽鲜艳,又是长安时兴的式样,这时节正好穿出去呢!”
李遐龄扭过脑袋,不愿再看她。眼角扫见祖母柴氏正似笑非笑地立在旁边瞧着他们,他脸颊微红,过去行礼:“祖母,孩儿先去换身衣衫,再来陪祖母说话!”与孙秋娘吵起来的时候尚不觉得如何,发现祖母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他却感到有些懊悔。多少次下定决心一定要像阿兄那般稳重可靠,早早地长成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不教祖父祖母劳累,不教阿姊背负重担——怎么嫉妒之情往上一涌,便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罢了。”柴氏道,“有二娘陪着我呢,你去读书罢。这两天你只顾着与二娘比试,连课业都落下许多。小心西席先生不满,向元娘告状,那你可得不偿失了。”
李遐龄心中一凛,匆忙告退:“孩儿这便去念书……祖母,祖母替孩儿保密!”
柴氏笑着点点头,孙秋娘也过来行礼,小声接道:“这宅子中,哪有什么风吹草动能瞒得过阿姊?”柴氏听了,伸出指头戳了戳她的额头:“你这孩子,生得七窍玲珑心,偏偏却总是撩拨玉郎。”
孙秋娘挽住她的手臂,嗔道:“祖母偏心,怎么不说是玉郎总与儿过不去?儿喜欢阿姊,他便天天吃醋。儿都说将阿兄换给他了,他也还是不高兴……”
柴氏禁不住笑出声来:“阿兄阿姊哪里是能换的?况且,换与不换,不都是你们的阿兄阿姊么?两人可真是胡闹得紧!”笑着笑着,她却若有所思起来,再仔细看看孙秋娘,心中越发满意了。
李遐龄自是不知自家祖母生出了何等“可怕”的念头。用功地读了两日书之后,他终于取得了先生的谅解,心中也松了口气。这时,家中部曲又传来消息说,李遐玉已经快要到达县城了。他便带了几名部曲仆从出门,赶去迎接她。在城门前等了片刻,远远就见十来骑飞奔而来,为首的正是作少年郎打扮的李遐玉。
李遐龄高兴地唤道:“阿……阿兄!!”眼见着玉树临风的李遐玉越来越近,他突然生出一种错觉——他家莫不是……只有阿兄,没有阿姊罢!怎么觉得,作男儿装扮的阿姊丝毫没有半点违和呢?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脑海里的小剧场是这样的:
玉郎:我会读书会写字会背书!
二娘:我会给阿姊做长裙(天天穿)。
玉郎:我会和阿姊去逛集市,给她买买买买买!
二娘:我会给阿姊做中衣(天天穿)。
玉郎:我会给阿姊做弓箭,还会学着给她打造轻刀!
二娘:我会给阿姊做小衫(贴身穿)、香囊、绫袜、鞋子……
玉郎:输了qaq,我也想学女红了……
众人:=口=少年,别走上不归路啊!!
☆、第三十章换下武装
暌违数月不见,李遐玉仔细打量着自家阿弟——无论是微微带肉的圆脸颊,或是望过来时乌溜溜的眼眸,仿佛都分毫未变。依旧是那般满含孺慕之情,依旧是那般纯净无暇,依旧令她见着便心生暖意。
李遐龄则觉得心中有好些话想与阿姊说,然而城门附近人来人往,许多人好奇地瞧着他们,其实并非说话之地。他只得轻声问候几句,便驱马随在李遐玉身侧。姊弟俩策马小跑着入城,径直奔向了李家老宅。
到得家中,两人在内院门前下马,便见孙秋娘笑盈盈地在月洞门前守候,温声唤道:“阿姊可算是回来了,祖父祖母成日都想念得紧呢!”说罢,她便自然而然地把住李遐玉的手臂。李遐龄见了自是心酸得很——但他如今都已经是小少年郎了,当然再也不能像以往那般牵着阿姊的手。所以说,小娘子什么的,实在是太占便宜了!
“头一遭出门远行,我们心中也一直念着你们。”李遐玉笑道,“每到一处,发现些新鲜物什,便觉得你们定会喜欢。零零碎碎地买了好些,分别收拾了两个箱笼。待会儿我便让仆婢给你们送去。”
听闻她特地带回了礼物,两个小家伙皆很是高兴,连吃醋嫉妒都顾不上了,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了家中发生的事。李家尚未正式除服出孝,亦没有什么亲戚来往,故而这些时日依旧平淡如水。不过,在小家伙们眼中,便是再平淡的日子也有泛起波澜的时候,挑挑拣拣地也说了好些。
来到内堂前时,李遐玉已经大致了解了家人的生活,以及县城内近来的动向。正要再问几句,她便听里头柴氏笑道:“这般寡淡的日子,也亏得他们能寻出这么多乐趣来。我的儿,快进来,让祖母好生瞧一瞧!”
却说柴氏端坐在长榻上,抬眼就见一位俊秀的小少年郎缓步而入。他穿着一身淡青色翻领长袍,配上皂色牛皮小靴,行走间袍裾纷飞,颇有几分气势。虽然肤色有些微黑,眉眼却生得很是精致,举手投足皆透着勃勃英气,令人见之便心生喜意。
柴氏自是一眼便认出了这就是她心爱的孙女,但一时间却仿佛透过她的身影想起了什么,不禁有些恍惚起来。直到李遐玉双膝跪下,行了稽首大礼:“不孝孙女,拜见祖母!”她才回过神,起身将她扶起来:“好孩子,快抬起头来。祖母方才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呢——明明送出门的是女娇娥,怎么回来的却是小儿郎?”
李遐龄接道:“可不是么?阿姊扮作郎君简直惟妙惟肖,连我都觉得许是记岔了,咱们家又多了一位阿兄!”孙秋娘眨眨眼,跟着道:“阿姊扮的假郎君,将满大街的真郎君都比下去了。若是改日乘车出行,说不得还会有掷瓜掷果的小娘子呢!”
从这两个小家伙口中,就从来没有听过一句不好的话,恐怕也当不得真。李遐玉听了,忍不住笑道:“不过是出门在外,扮作男装便于行动罢了。初时还有些不习惯,后来学了些阿兄的动作,便没有人能看出破绽。”她虽常年习武,但毕竟仍是个熟知礼仪的小娘子。若非谢琰指正了些许不经意之间的小动作,那些眼力毒辣之人一眼便能瞧出她的身份。她便索性悄悄观察了谢琰许久,暗地里认真练习,终于将自己成功地塑造成了一位出身不俗、武艺高强的小郎君。
“我说怎么瞧着眼熟呢!三郎初来的时候,可不也是这般年纪?”柴氏笑道,揽着她坐在一旁的胡床上,“怎么就你一个家来了?大郎和三郎呢?他们两个做阿兄的,怎么竟让你独自回来了?”
“我们原打算与商队一同回灵州州城之后,再折回家来。不过,横越戈壁的时候,救下了一个被马贼劫掠的商队。听说那伙马贼打算绕道贺兰山西,去往河西地区,阿兄与大兄便追击而去,留下儿护卫商队回灵州。”李遐玉道,“原本儿也想请战,但大兄耍赖,骑上马便飞奔而去。阿兄又让儿早些回家歇息,便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了。”
“这一回,你们剿灭了不少马贼,想来灵州夏州附近的商道也会渐渐恢复过来。”柴氏道,“连在弘静县中,都隐约传开了些马贼被清剿的消息,州城应该更是议论纷纷罢。不过,眼下暂时没有人猜着你们的身份,只当是路见不平的游侠做的。”
“若不是走了这一遭,我们也从未想过,大漠、漠南地区的马贼居然肆虐至此。我们剿灭的,不过是十之一二罢了。便是如此,光是有名有号的马贼团伙就有好几个,细细算来约有五六百人。”李遐玉道。
提起马贼,她身上隐约掠过些许煞气与血腥:“祖母,拿马贼来练兵果然再好不过。下一回,儿打算带些女兵跟着咱们家的商队往河西去。走一遭凉州、甘州、肃州与沙州,也好用马贼来磨一磨她们的反应、配合与血性。”
“刚回来,便念着往外跑了。”柴氏轻轻一叹,假作微怒之状,“这可不成,先在祖母身边留几个月再说罢。”李遐玉怔了怔,立即揽住她的手臂,笑道:“自然须得好好在祖母身边尽孝,再提其他事。”如此近乎撒娇的动作,才让她恢复了几分小娘子的模样。
柴氏这才微霁,拍了拍她的手:“你方家来,想是有些疲倦了。且回院子里去,洗去风尘,歇息一番。待夕食的时候,再过来陪我说话。阿田,跟着元娘去她院子里瞧瞧,可别短缺了什么。”
“那祖母可得多备些吃食。儿在外头时,别的都能习惯,还学会做不少吃食。只是,外头的吃食再如何美味,也总念着咱们自家的味道。”
“安心罢!必定不会少了你的!”
李遐玉微微一笑,便行礼退下了。孙秋娘略作思索,也跟了上去。李遐龄倒是留了下来,仍带着稚气的脸上多了几分担忧之色:“祖母,阿姊身上的杀气好重。”那一瞬间,他竟突然觉得自家阿姊变得有些陌生,心里越发懊悔——原本所有的仇恨都该是他的责任,阿姊不辞辛苦地扛了起来,他却在家中享受安宁的生活,实在是太可耻了。
“玉郎,你怕么?”柴氏忽地问。
李遐龄垂下眸:“那是阿姊,孩儿当然不怕。只是替她担忧而已。”
“她选择了习武从军,便迟早有这么一日。”柴氏道,“任是谁手染血腥,都会如此。她不过是尚未学会如何将杀气收发自如而已。我杀过的人,自然只会比她更多,平时看起来,不也只是个寻常的老妪么?”
“祖母一直都很威严,才不似寻常老妪呢。”李遐龄道,“祖母,我不想读书了,只想专心习武。等到阿姊及笄的时候,我也已经长大了,能够独当一面,阿姊就不必再去打打杀杀了。到时候,祖父祖母再给她挑一个合适的郎君,出嫁也好招赘也好,阿姊就能过上寻常女子那种安逸的生活了。”
“傻孩子。”柴氏怜惜地揉着他的小脑袋,“你可曾问过元娘,她到底想不想如寻常女子那般悠闲度日?你又可曾问过自己,到底喜不喜欢打打杀杀?你从小便喜欢读书习字,不喜欢耍刀弄枪。如今我们让你修习武艺,也不过是希望你强身健体罢了。倘若你勉强自己,我们又如何能放下心来?”
“祖母,孩儿是李家的儿郎,就理应继承祖父和阿爷的志向……”李遐龄绷紧了脸,“都是因为孩儿年纪太幼小,你们才总觉得孩儿这些想法都过于幼稚,不值得信任。可孩儿确实已经仔仔细细地想过了。”
柴氏长叹一声:“你祖父和阿爷的志向与你又有何干?你只需专注于自己的志向便是。咱们李家本便不是什么世家大族,根本毫无世代传承可言,又何必因此禁锢住你呢?更何况,咱们大唐的男儿,最崇尚的便是文武双全。若是真正才华横溢之人,出将入相无所不能——好男儿当如是!”
“祖母……”李遐龄还待再言,柴氏打断了他:“待三郎回来,你再问一问他。若是你能将三郎说服了,想必迟早也能劝服元娘。到了那时候,你的心意已决,祖父祖母自然不会阻拦。”
“那阿姊……”
柴氏按了按额角:“这些时日,我自会带她四处走一走。不能让她教那些血腥迷住了眼,日后成了一位杀神。”若是小郎君还好说,常年在军中之人,自有一番气概威势。但若是位小娘子,恐怕将来必会人人避之不及。而且,杀归杀,报仇归报仇,决不能因此影响了心性。
这厢祖孙二人正替李遐玉担忧,另一厢李遐玉回到自己的院子“木兰阁”中,贴身侍婢思娘、念娘都难掩喜色地迎了过来。她离开之时,尚是初春时分,院子里白雪皑皑,一片萧瑟。如今却是姹紫嫣红,芬芳开遍。若不是院墙附近设了数个扎满箭的箭靶,角落里还立着刀枪剑戟,这个院落看上去便与寻常小娘子的闺阁毫无二致。
“元娘,热水已经备下了,可要洗浴?”
“元娘身上可曾受过伤?水中能不能放些舒筋通络的药草?”
“元娘饿是不饿?可需先用些什么吃食垫一垫?否则被热水熏蒸,很容易头昏。”
听着一连串的询问,李遐玉浅浅弯起嘴角:“几个月不见,怎么连思娘也絮叨起来了?”思娘闻言,脸微微一红,念娘则抿嘴笑了起来:“奴们是元娘的贴身侍婢,本就应该事事都为元娘考虑周全。若是元娘觉得无妨,奴这便去安排了。”
“去罢。”
此时,院落外响起一阵脚步声。李遐玉回过首,就见孙秋娘正带着侍婢抱着一堆衣物快步走来。
“我给阿姊新做了好几件夏衫,正等着阿姊回来穿呢!”小家伙双目亮晶晶的,“祖母说,咱们马上便要除服了,给了我好些颜色鲜艳的衣料。说起来,我还不知道阿姊喜欢什么颜色呢,所以挑了几种不同的花色,搭配着做了些裙衫。”
“除服……”李遐玉恍然回过神:原来阿爷阿娘、外祖一家去世,已经足足过了二十七个月?不,如今已经是四月了,她早已出了三年孝期。想到此,看着孙秋娘满脸期待地望过来的模样,她笑道:“好些日子不曾穿过这般花色鲜艳的衣衫,我都有些忘了自己的喜好。我瞧瞧,这些衣衫做得真不错,不愧是秋娘的手艺。不过,你也别光顾着只给我做,自己也很该多穿些漂亮新衣了。”
“阿姊放心,我给家里人都做了新衫,自然也不会落下自个儿。”
“说起来,这回在灵州,石娘子给了我好些绣花样子,托我带给你呢。她还画了些长安时兴的衣衫式样,你也可照着做。”
“是么?那可真是太好了,多谢阿姊!”
“应该谢谢石娘子才是。别忘了给她去封信。”
“石娘子自然该谢,阿姊也该谢!阿姊帮我捎回这些,也费了一番工夫呢!”
作者有话要说:玉郎是个好孩子,但他确实生性就不喜欢打打杀杀~~~
话说,唐朝确实比较强悍,武将出身也能做宰相当清贵文臣——比如李靖、李绩等;文臣出身照样领兵打战,还战无不胜——比如裴行俭、王玄策等等……总而言之,上马可拿刀砍人,下马就能拿笔写诗,文武皆风流,才是大唐本色。
☆、第三十一章换上红妆
数日之后,谢琰与孙夏亦顺利返回家中。李遐龄依旧前往城门处相迎,远远见或风姿挺拔、或魁梧结实的两位兄长策马而至,心里不免升起些许羡慕来:何时他才能如兄长们这般,能独自外出,种种行事亦皆由自己决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