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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金军停在了离魏军三十丈远的地方,两军就这样对峙了起来。
直到纪启顺双腿一夹马肚,驱使胡萝卜慢步向前走了几步,这样的对峙才被打破。
商少羽觉得简直胡闹,正要跟上前,却见朱永年一横胳膊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他皱起眉轻声道:“小永,殿下这样太危险了。”
“你该知道的,殿下不是没分寸的人。”朱永年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口气中却含着一股胸有成竹的味道。
商少羽看他一眼,眉头稍微松了些:“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朱永年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知道什么?”
商少羽的眉头又皱起来了:“你……”
许时斌赶紧上前打圆场:“少羽别太紧张了,就算不相信殿下也该相信小永吧?”
朱永年被他的称呼吓起一身鸡皮疙瘩,一边揉着脸一边嫌弃的道:“别这样叫我,恶心死了!”
许时斌憨厚的笑了笑,道:“殿下说的,我们几人好比兄弟,虽无血缘……”
一直绷着脸的温玉珂也忍不住加入聊天:“大斌你真是越来越啰嗦了,能不叨叨了么?我一听你叨叨就觉得饿。”
这厢他们几个人聊得开心,那厢纪启顺无声的叹了口气,这群人这时候聊天算是关键时候掉链子不?
走到十五丈左右的地方,她扯住马缰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即能让对方将领听清楚话,又能保证自己安全的位置,也是一个能够让双方将领看清楚彼此容貌的距离。
仲夏的阳光从天空高高落下,阳光泛着炙热打在金军主帅的面庞上,描摹出青年将军俊美明秀的五官,也勾起了纪启顺脑海中的某些闪烁着月光与阴影的回忆。
虽然柔润清亮的月光与炙热耀目的阳光稍微有些区别,但是她能够确定对方就是两年前曾经出现在齐云镇的叶锦。
纪启顺还曾经利用过叶锦的受伤,趁机进入两年前被金军占领的齐云山呢,就是不知道叶锦还记不记得她?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他?她这样想着。
说干就干——“叶将军,许久不见,向来可好?”
她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被阳光一照闪现出森亮的光,阴险极了。
唇红齿白的青年沉了脸,扬声回答:“我与阁下从未见过,何来的好久不见?”
后头的温玉珂抹了把汗,压着声音道:“这算不算是套近乎?”
纪启顺莞尔一笑,提示道:“将军贵人事多,自然是容易忘记的。不过想必将军还记得两年前夏夜齐云镇前的切磋吧?若是当日没有将军相助,我可没那么容易潜入齐云山打探贵军军情呢。”
叶锦脸色猛地煞白,一双眼睛慢慢泛起猩红之气来,再次开口时竟然连声音都变得沉闷沙哑了:“你就是那时候的货郎?”见纪启顺点头,他又接着问道:“你说的打探军情是怎么回事?”
纪启顺脸色保持着标志性的微笑,不温不火的回答:“我知道你是金朝的第六王子阿伯罕,也知道你们攻打燕国的目的,也知道你等与申国早有牵连。我知道的很多,这些都要感谢你给我两年前偷入金营的机会。”
叶锦眯了眯猩红的眼睛,声音似乎闷在胸腔里:“你又想激我?你们汉人有这么一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二人两年未见了,你还用老法子,实在是太过蠢笨,此役你已经败了。”
“你若是认为我想要激你,未免太过小瞧我了。”
纪启顺笑眯眯的反驳,然后语气一变,扬声道:“金兵阵中的诸位想必不少都是汉人吧?我在开战前可以给你等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愿意放下武器来我阵中,那之前的一切既往不咎。但是若是执意呆在金兵阵中,只要此役开始,你们在我的眼中便不再是汉人,甚至连人都不是。”
只是一具该死而未死的尸体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预览的时候,发现小纪骑着胡萝卜什么的好逗啊233我能说我快笑裂了吗!【明明是这么正经的情节啊!
话说最近好抽,我手机只要开流量就进不了站……所以我稍微有点担忧习惯用手机看文的妹子们。
嘿,用移动的朋友!请举起你们的荧光棒,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好吗!【没错,我已经放弃治疗了
第四十章·征途(七)
大金是在西方沙漠中的一个小国,和中原相隔重重沙漠戈壁。沙漠,往往意味的就是死亡。即便他们是带了三万大军以及充足的粮食出发的,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死在了沙漠中。
待到金军到达中原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只剩下一万不到了。于是他们稍微思量一番,便按照和申国的计划开始攻打燕国了。一边攻城略地,一边吸收燕国中的那些青壮年男人。
所以现在这样黑压压的一片金军中,有大半的士兵、甚至少部分军官都是燕国人。他们很多人只是为了活命才会加入金兵的,并非自愿。所以这会儿听到了纪启顺的话,心思都活络了起来。
若非是那些大金的军官在金军阵中施压,部分燕国人恐怕迫不及待的就要扔下兵器投入魏军阵中了。不过就算他们敢来,纪启顺倒还不敢要呢。
敌军主帅随口几句话就能令他们叛变,这种墙头草一般的士兵哪个主帅敢要?现在他们能为了纪启顺的这几句话背叛金军,那么以后也很有可能因为别的什么小事反过来背叛魏军。
所以纪启顺说方才的那几句话,并不是真的指望这些人会叛变,而是想要以此打击金军的气势。借用古人的话来说,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在两军相接、一触即发的时候,纪启顺先上前和叶锦各种闲扯。一是打断他们积蓄已久的气势,二是勾起叶锦对她的恨意。然后又卖个甜头给金兵中的汉人,让他们不再专心于接下来的搏命,而是转而对纪启顺给他们指出的退路产生希望。
纪启顺看着金军阵中那些面含希冀的人,知道自己的胜算又大了两分。她有些惋惜的心想:战场上不死你死就是我亡,若要活命只有靠着手上的兵刃。若是寄希望于旁的,那么也只有死这一条路了。
叶锦对纪启顺非常的不以为然,冷笑着做了一个手势。
未己,金军阵中便传出一阵冗长的的号角声。
他首先举起手中的剑,吼道:“杀!”
下头的金兵也都张口喊杀,一时间竟是满天地的宏大杀声。
与此同时,纪启顺从腰间掏出一张符箓来。这张符箓其上的符文并不是用朱砂画出来的,而是用一种黑色的粉末勾勒出了一个简单篆文。她捻着符箓轻掐指诀,随后轻喝一声:“起!”
符箓便猛地化作一道金色的光点,从她指尖猛然窜飞而起,直向着天上飞去。大约飞到了七八丈的高度,金光便在空中猛地爆裂开来,发出似乎响彻天地的巨大声响。
原来那些黑色粉末乃是硫磺、硝石等物混合而成的物质,点燃后会发出巨大的声响以及浓浓的烟雾。原本是俗世中一些道人在炼丹的时候偶尔发现的奇特事物,俗世中人称其为“火药”。
后来火药的配方随着俗世道人流传进修仙界,火药也渐渐被修仙界中的一些修士渐渐研究出了有意思的用途。比如可以用来开采庚金、玄铁等矿藏,也可用其烟雾达到传信的用途。
纪启顺方才使用的符箓就是可用作传信的一种粗浅术法,名曰“火鸣术”。一般情况下火鸣术并没有太多人会用,因为此术声响太大、用起来也不太风雅。
不过此术在战场上用倒是挺不错的,纪启顺满意的想道。
火药乃是从中原传入修仙界的,金军自然还未曾见识过。就连叶锦都是面露骇色,何况那些士兵?此刻乍然听到这样的巨大声响,许多士兵都被惊得停下了向前冲杀的动作,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气势就这样又被再次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