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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是只没褪去绒毛的雏鹰,可是雏鹰终归会张开翅膀,像所有雄鹰般冲上蓝天。”叶昭不理他,仿佛发泄似地,连绵不断说道,“他很聪明,能在两天内就融会贯通七八本……深奥书籍的内容,并全部记住,准确复述。他身居高位,却很善良,从来不欺负贫穷百姓,时时关心身边的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行侠仗义。他有毅力,能忍受十几年的枯燥无味,反反复复研究同一样事情,直到做得最好。他有勇气,从不为对手的强大屈服,他机灵善变,能不用寻常手段处理事情,他积极向上,长年病痛,生死徘徊,却从未让他的心少过半分阳光……你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伊诺皇子膛目结舌:“他难道就没有不好吗?”
叶昭斩钉截铁:“他的不好,我统统都喜欢。”
这世界上永远找不到真正完美的情人。
可是或许会有一个人,他的每一个缺点在你眼里都是那么可爱,便构成了完美。
伊诺皇子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弄巧成拙,做了傻事,赶紧哈哈大笑几声带过,闹着要回去喝酒。
叶昭虽不耐烦,却强撑着陪他渐行远去。
桥头处,夏玉瑾抱着膝头,呆呆地看着石板地面。
从小体弱,荒废了功课,浪费了时光,被像女孩子般娇惯养在深宅,长大后已经和同龄人拉开老大一截距离了,文才武略,他样样都不如人,身体好些后,又被花花世界迷了眼,耽误了下去。
“太阳大,别看马球,快回去歇歇。”
“别学旁人那样站规矩,你经不起,快搬个凳子来。”
“赏花能比身子重要吗?你还是去旁边的凉亭吧。”
“身体刚好,别看太多书,小心伤眼。”
“总归是朕的亲侄子,就算没本事,还能亏着你不成?”
“平白亏欠了他那么多年,就算在外面胡闹一点,只要没大事也算不得什么。”
“名声?皇家宗室,还有人敢说三道四?”
“看,那个就是纨绔小王爷,他那个貌美和那个没用的对比啊,嗤嗤……”
他是所有人眼里的窝囊!弃子!纨绔!混蛋!百无一用的大废物!
他每一天都混混沌沌活着。
从没人对他有过半点指望。
从没人知道他心里也有过梦想。
从没人知道……
他曾梦想过沙场征战,勇猛将军。
他曾渴望过行侠仗义,江湖侠客。
他曾期待过才高八斗,饱学大儒。
他曾幻想过清正廉明,朝廷大员。
随着年岁增长,现实将梦想一点一滴磨灭。
最后他做了个纨绔。
他以为自己早已死心,再也不会想起这些年少轻狂时做的梦。
她理清了他的优点,欣赏他的缺点,她还信誓旦旦地愿意相信他,可是一飞冲天,这种事……怎么可能做到?
这死女人,说得太夸张了!
什么雄鹰不雄鹰,恶心巴拉的,哄得东夏来的傻子信以为真!
要是搁别人耳中,真他妈像个笑话!
夏玉瑾狠狠地唾了口,仿佛要将刚刚的事情统统忘掉。可是鼻子却在阵阵发酸,眼泪轻轻滑过脸颊,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他赶紧捂住脸,低下头,尽可能藏在角落里,不让人发现这丢人现眼的一幕,可是白皙的指尖依旧沁出水痕来,怎么擦都擦不净。
不要哭,不要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
脑海里却浮现出很久很久前,卖羊肉的老高说过的话。
【女人最重要是能掏心掏肺地对你好,真心真意地顾着你。】
成亲后三个月零七天,夏玉瑾对叶昭,宛若初识。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章很重要。
所以修修改改,整到那么晚了,橘子家的猫都睡了…………
不会还有人等了吧?还在等的夜猫子吱个声听听?
痛心疾首道,橘子说会很晚更新,大家务必要相信啊!
36、疑惑丛生
眼睛红得像兔子,若让她见着了,岂不遭笑话?
夏玉瑾整整衣衫,站在河边发了一会呆,待心情平复后,才回去酒楼找酒肉朋友换回衣衫,只说被风吹着了,让人取来铜镜照照眼角,确认和平时无二,便转去燕子巷,闪入间破旧民宅内,威胁恐吓了番,取了件东西,又匆匆回家。
叶昭没有睡,在灯下拭剑,不知是否在等他。
夏玉瑾从来就没和媳妇示好过,总觉得难为情,他站在门口将情绪左酝酿右酝酿,酝酿了好几刻钟都拿不出个章程来。最后是叶昭走过来,半倚着门柱,冲他挑了挑眉:“怎么?大半夜才回来,有话要对我说?”
偷听的事情丢脸至极,夏玉瑾哪敢说出口?他支支吾吾半天,强词夺理道:“看看你睡没,关心一下,也不成吗?”
“咦?”叶昭有些惊讶,她望望天空,好像有片乌云遮了月光,她又低下头,看着双脚在扭来扭去,忽觉内心有些明白了,试探问,“莫非是你知道我这段时间和伊诺皇子在一起?又被人说了闲话,心里不自在?”
“有点,”夏玉瑾实在不习惯对她说好话,心里明明转了几个弯,打了几次腹稿,说出来的依旧是很找抽的东西,“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天天和那个死断袖在一起,他该不是那么没眼光,对你有意思吧?”可是说完后,他又觉得男人大丈夫,问问自家媳妇行踪是天经地义的,于是挺挺胸膛,尽可能装出个严肃的样子来,等待答案。
“伊诺皇子没表面上那么简单,他是东夏排得上号的勇士,好战喜杀,做事狠辣果断,家里还有王妃四五个,几乎都是利益联姻,所以你别想东想西,我是大秦的将军,传出去让人生疑就不好了,”叶昭拍拍他肩膀,犹豫了好一会,才苦笑道:“是皇上认为东夏王朝狼子野心,不会那么容易认软服输,此次来访,其中怕是有诈,故命我与曾出使东夏的中书大人以朋友身份轮流陪着他玩,就近监视,以免闹出事端。”
黄鼠狼不让自家媳妇去陪野男人,却让他媳妇去!
夏玉瑾愤怒地在心里把黄鼠狼的祖宗十八代骂了好几遍,脸上却做恍然大悟状:“皇上有先见之明,我就觉得那家伙不是好鸟!”
叶昭笑道:“你也知道?”
夏玉瑾一时语塞,幸好他头脑机敏,很快砌词狡辩道:“我只是觉得他们和谈要求的东西太合理了,谈判也太顺利了,似乎完全不想惹皇上与文武百官不高兴的样子。可是哪有人做生意不贪心的?所谓漫天开价,就地还钱的道理都不懂!还当自己是孔孟圣人转世啊?!”
叶昭道:“也有规规矩矩做生意的诚实人。”
夏玉瑾摇头:“这些人不是不贪心,只是很聪明。他们要做熟客生意,只能用诚实打出口碑,将生意做长久,不至于为蝇头小利触犯律法,断了长远财路。像和谈这种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天皇老子都管不着,打一棍子就走,打完棍子回头还能流着血泪做朋友,当然要能坑多少是多少啊!”
叶昭听得哈哈大笑,连道:“精辟!”
夏玉瑾见气氛缓和,形式大妙,便从背后拿出个长形锦布包,塞到她手上:“还有……那个……送你的,别生气。”
叶昭欢喜接过,打开一看,傻眼了……
锦布包内,静静躺着把形状古朴、造型精致的虎头柄长匕首,用篆书刻着“虎啸”二字。
叶昭几乎是用跳的速度,扑去自己的梳妆柜,在抽屉里翻出个桐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有把同样的“虎啸”匕首,是前朝古物,她心头宝贝。
她拿着两把匕首,掂了掂分量,然后仔细观察,无论是包浆还是手感,都一模一样,竟辨不出真伪。
“别看了,”夏玉瑾慢悠悠地道,“李大师的作品,哪会那么容易给你发现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