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同于嗟来之食

啃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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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忍不住说了几句带火气的话,那酒肉和尚竟把那些钱财全都扔了不要。自己却偏要硬塞回那酒肉和尚的手里,说什么:“不是大师您想要,也不是大师您想骗,更不是大师您想抢,而是小子为了表现自己的心诚,仰慕大师的高人风范,一时情难自已,心甘情愿将身上所有钱财奉送。”问自己:“真的很心甘情愿吗?”

    自此开始更深刻地体会起‘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不然也不用跑到马五德家蹭饭吃,结识那巾帼不让须眉的马秀秀。

    一失,一得。

    一路反复思考了很多遍,觉得那酒肉和尚的话简单、朴素中蕴含深刻哲理,令人思之不尽。

    表面看来,他身上缺点多多,酒肉不忌、骗吃骗喝、恩将仇报……

    深入思考,他信手拈来各种妙招,不知不觉中义助自己领悟更正确的人生大道,或许也想顺便报答那一饭之恩。

    将之延伸开来,一叶而知秋,可以越说越广,说上几天几夜都还没准一定说得完。

    总结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第一在于‘得与失’,第二在于‘自己与别人的标准’。

    不管我们的人生是成功还是失败,个人有个人的标准。无论别人的标准是好是坏,既不必老用别人的标准限制了自己,也别老把自己的标准硬套在别人头上,强迫别人。

    反之,最好的标准都不好,最坏的标准都不坏。

    例如在父亲逼迫之下练武,就算本来是件天大的好事,自己不开心还是很不开心。反之,《易经》引发自己的学习兴趣,就算因此而耽误了其它正事,还是禁不住越读越开心。

    那天请酒肉和尚吃饭,就算原本是件好事,若非出于那和尚的自愿,还算什么狗屁好事!最终只有等自己也变得身无分文,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才能更深入内心地明白,嗟来之食与请客吃饭的关键区别在哪里。自己有钱的时候请他吃饭,很容易拿钱不当钱,表面十分豪爽好客,实际却很可能很不合他心意。

    锄禾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虽说没法和老百姓一样勤劳,但他或许更认可上位者的节俭……

    他要么觉得是在浪费百姓的血汗钱,又或许是由于其它的原因,总之是不太欣赏,于是趁机整了一把。自己有钱够用的时候自然不会很在意那些,可以无所谓,才与他第一次见面,便大手大脚请他吃饭;等自己没了钱财之后,一样面临缺乏之时,发现吃穿住行都要用钱,最想无所谓都没法无所谓!很自然就懂得了珍惜手中的钱财。

    此乃人之常情。

    有什么好奇怪!

    改成有的时候更加珍惜,失了反而可以无所谓,坦然面对,那才真正值得别人欣赏。

    可谓超凡脱俗。想明白了,那酒肉和尚便是大德高僧,好心点化。自己当时若不听他那些忽悠,舍不得送上所有钱财,说不定那和尚又不按规矩出牌,仗着武功高就动手抢了,自己的最终下场反而更惨。不肯施舍就是珍惜吗?不。那主要是舍不得,更主要是吝啬、小气、抠门。舍得舍得,不舍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

    得与失,失与得。一切尽在得失之间。

    得得失失,自己怎么看待,也很关键。

    同一得失,既可视之重若泰山,亦可视之轻若鸿毛,例如:滴水之恩,得之,重若泰山;施之,轻若鸿毛。

    唉……

    段誉暗自叹息道:“左变右变,东变西变,又变回一团糊涂。规律不可寻,规矩不可依。”来不及多想,身感腾空而起,转眼滚落在地。

    联想起上回滚落的一身泥灰,这下只是滚了一身杂草,待遇可算是提升到了贵宾级。鼻中阵阵幽香沁人心脾,不用说也知道肯定又是那黑衣蒙面女。

    “你一个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马上,还唉什么声?叹什么气?”说话的是钟灵。

    动手的是木婉清。

    段誉落马,钟灵和木婉清上马,顿时浑身上下都舒坦了!

    秦朝苦着脸,弯下腰,背起段誉,展开轻功,紧跟黑玫瑰的马屁股后面,一脸郁闷,禁不住在美女面前都大爆粗口道:“操你老母!我又不是马,也很不惯拍马屁。”

    木婉清见了,肚子都快笑痛,开心不已道:“早该这样了。已经便宜你很久了。”

    跑了一会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黑玫瑰可是匹日行千里的宝马,长距离奔跑连闪电貂都跟不上,可那秦朝背了一个长得比他高的成年人仍一脸轻松地紧跟不落。

    钟灵越想越心惊,紧盯着秦朝,怎么瞪眼都没用,嘴里闷道:“木姐姐,秦大哥早上不还……还……”半天还是还,还不出半句下文来。

    木婉清一想到早上的比赛就更加来气,冷哼道:“还你的秦大哥,还你的死猪头,还在装!装装……装!该死!真该死!今天早上,那不又是在猫捉老鼠,戏弄咱俩吗?”

    马鞭一舞道:“现在就让我的黑玫瑰来试一试,你轻功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冤枉啊!”秦朝很想大喊。

    喊了可以有什么理由可说?

    说不出理由来只会更糟糕!

    秦朝闷着头继续赶路,一言不发,只当自己是哑巴了!

    两女都骑在宝马上,凉风习习轻抚面,草木清气迎风爽,聊聊天、哈哈气,痛快淋漓!最痛快也还是怎么都止不住不时地心生不满——该死的扮猪吃老虎!该死!真该死!

    秦朝在心里暗唱:“两只老虎,两只老虎,吃不得!吃不得!母老虎更吃不得!一只骑在马上,两只骑在马上,跑得快!?跑得快!?”改唱了《两只老虎》的经典儿歌。

    段誉虽有满肚妙句,却因为骑的不是马,得顾及他的感受,只偶尔说上几句,其中大半是在重复:“学杀人的武功不行,可以学一门用来跑路的绝世轻功,别老委屈咱们这几只脚,苦过那马脚、驴腿。”

    其它话中最惊人的一句他只说一次,秦朝已牢记在心。

    “秦兄的轻功实在是高!实在是妙!步位隐约与《易经》六十四卦相符,化腐朽为神奇,融入自然而功用大涨,由简而繁之演化无穷,将书生的空谈化成实用,令人不得不钦佩!令人羡慕!”

    秦朝很想和他更详细地说一说凌波微步,几次话到嘴边又吞回了肚子。

    该不该将凌波微步尽快传给段誉?在传给小柳之前就已经多次考虑过。

    传了表面才刚刚认识的段誉,难道可以不传玩得更熟的钟灵和木婉清?

    以前传不传就一句话的事,现在却随各种关系而渐渐变得越来越复杂。

    江湖关系越多的同时,需要考虑的也越多。不如先暗示段誉自学成才,心知肚明即可。非要说出来,人比人,非把人气死不可。两女的武学天分不用多说,但与书中段誉一比!!!

    比不得!

    实在比不得呀!

    算了,别比为妙!现实中段誉的资质最高都还只是猜测,不如再等等,看他能否真的自学成才。

    事实胜于雄辩。

    忽然听钟灵语气怪怪地笑道:“秦大哥以前和咱们还不太熟嘛!一开始就知道让着咱们,哪里是小气咯!”

    “哼!”木婉清摇了摇头,“既然小武馆的一小群垃圾都可以狠狠地揍他一顿,在陌生人面前都可以伪装到底,为什么对咱们一次次寸步不让,他这不是气量不大是什么?”

    钟灵道:“正因为咱俩跟他不陌生了,越来越熟悉了,才越该卸下更多的伪装,需要更多地以诚相待。所以在陌生人面前假装得那么彻底很正常,在越熟悉的人面前伪装越少越有真情实意。这不同于气量不大。试问,尊重咱们之间的友谊不好吗?这反而更证明了,秦大哥从第一次与咱们见面的时候起就没当咱俩是陌生人过。”越说越开心,说得连自己事先都没想到,心中好像一阵噼里啪啦,大大小小的结儿像炮竹串儿炸开。

    木婉清越听越来气,争辩道:“他真有那么尊重咱们的友谊,就不会等到这段木头来了,为了加大份量来拍皇亲贵族马屁,轻功立即高了十年以上苦修。显露不凡,提高身价。你瞧他那一副越跑越轻松的臭屁模样,恐怕想超过咱黑玫瑰也不是不可以。再想想咱们是怎么一层又一层,揭开一个又一个。欺人,这还不够欺人吗?我肺都快气炸了!”

    欺人太甚!

    “快笑炸了!”钟灵越想越觉得轻松,轻得都仿佛要飞上天去。

    木婉清道:“钟灵你太不够义气了,我说实话,你却装什么装?”。

    钟灵道:“事实证明我们没冤枉秦大哥扮猪吃虎,皆大欢喜,不该笑吗?反过来那叫冤枉了他,也就没什么欺人,要欺也是咱俩欺人。好笑!确实很好笑啊!”

    听她话里的意思,木婉清都懂,听了却更不甘心,大声争辩道:“说不定你秦大哥连名字都还在弄虚作假,装什么无名高手,你猜是北乔峰还是南慕容?”